提婆达多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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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婆达多五法,又称为天授五法或调达五事,是释迦牟尼佛的从兄弟提婆达多(又译天授、调达)提出的五项苦行规定,但这五项规定不被释迦牟尼佛所接受,造成僧团分裂。玄奘之世,印度仍有提婆达多派沙门遵守这五项规定。
内容
关于这五项规定的内容,各经典的说法有些不同。
- 《五分律》卷25:
- 尽寿不食盐,若食善法不生
- 尽寿不食酥、乳,若食善法不生
- 尽寿不食鱼、肉,若食善法不生
- 尽寿乞食,若受他请善法不生
- 尽寿春夏八月日(旱、雨季之日)露坐、冬四月日(凉季之日)住于草菴,若受人屋舍善法不生
- 《四分律》卷4:
- 尽形寿乞食
- 尽形寿著粪扫衣
- 尽形寿露坐(露天禅坐)
- 尽形寿不食酥、盐
- 尽形寿不食鱼、肉。
- 《毘尼母》:
- 尽形寿乞食
- 尽形寿粪扫衣
- 尽形寿不食酥、盐
- 尽形寿不食肉、鱼
- 尽形寿露坐
- 尽形寿受著衲衣(衲衣即粪扫衣)
- 尽形寿受乞食法
- 尽形寿受一食法(每日唯作一食,一坐而进食,起后不再食)
- 尽形寿受露地坐法
- 尽形寿受断肉法
- 《大毗婆沙论》:
- 尽寿著粪扫衣
- 尽寿常乞食
- 尽寿唯一坐食
- 尽寿常居回露
- 尽寿不食一切鱼、肉、血、味、盐、酥、乳等
-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10、《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4[3]:
- 从今更不应食乳、酪,令彼犊儿镇婴饥苦故(让小牛和城镇幼婴挨饿)
- 从今更不应食鱼、肉,于诸众生为断命事故(在诸众生中作杀生之事)
- 从今更不应食于盐,于其盐内多尘土故
- 从今受用衣时留长缕𦆠(指不截衣𦆠。𦆠,布帛头尾的剩馀部分),坏彼织师作功劳故
- 从今住村舍内(指终身不住兰若,住于城镇或聚落近郊),弃捐施主所施物故(受用施主布施的房舍,令施主生福)
- 《顺正理论》:
- 不应受用乳等
- 断肉
- 断盐
- 应被(披戴)不截衣服
- 应居聚落边寺(聚落近郊的寺院)
- 不食用世人认为的“美食”[4],都有提到肉、鱼,有些还提到乳、酪、盐等
- 遵守头陀苦行,乞食(化缘),穿破旧的衣服(唯一不同的是根有律,说受用衣时留长布)。
- 露天禅坐修行,不住在有盖的房屋下(唯一不同的是根有律,说居于聚落处的屋舍)。
提婆达多以头陀苦行为依归,要求尽形寿奉行,认为“瞿昙沙门亦有此五法,但不尽形寿,我今尽形寿受持此法”[5],其特点为著重在事相物欲的压制,严格实践头陀苦行为解脱之道[6]。
根据佛教《律藏》的注释,佛陀自己就常常赞叹提婆达多五法所提到的那些行为、那些行为不违佛说。之所以称作非法,是由于:佛陀是赞叹四圣种(粪扫衣,常乞食,树下坐,腐烂药)能得八圣道,趣向涅槃,提婆达多却说八圣道比提婆达多五法更慢通向涅槃,因为将法倒说,所以提婆达多五法是非法。[7]印顺法师认为提婆达多的五法是“绝对的苦行主义,尽形寿奉行而毫无通变”,“重在外在物欲的克制,而不修内心智证的净化”,偏离了佛陀中道的教导[6]。
大众部律典
提婆达多五法只出现在上座部系的律典,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虽然有提婆达多破僧事,《大事》也将提婆达多描绘为反派人物,但这两本仅存的大众部律典都没有提婆达多用苦行五法破僧的内容[8][9]。
相关条目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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