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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哈奇森(英语:Francis Hutcheson;1694年8月8日—1746年8月8日)是一位爱尔兰哲学家,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奠基者之一。哈奇森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几位思想家,包括亚当·斯密和大卫·休谟 的思想和著作有重要影响。
他研究的主题包括形上学、逻辑和伦理学,但他的重要性几乎全在于他的伦理学著作。他的伦理学立场是强烈地反对霍布斯,而基本上是与沙夫茨伯里同意。他接续了沙夫茨伯里的思想,而将其更精确、更哲学化地表达出来。
他主张仁慈的感觉是人性中原始而不可化约的部份。就如同视觉和听觉,道德感也是人类的一种知觉。霍布斯主张人性基本上是自我中心的,但哈奇森却强调人的社会性。
据信,他出生在北爱尔兰唐郡圣菲尔德教区的德拉马里克。他是“生于爱尔兰的阿尔斯特苏格兰血统长老会牧师之子”。[1] 哈奇森在基利亚接受教育,之后前往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学习。1710年至1718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学习哲学、古典文学和一般文学,之后又学习神学,并于1712年获得学位。当他还是个学生的时候,他是基尔马诺克伯爵的家庭教师。
面对人们对他“爱尔兰”血统的怀疑,以及他与新立国神学家约翰•西姆森(当时正接受苏格兰教会法庭的调查)之间的关系,他在苏格兰的牧师职位不太可能成功,因此他回到爱尔兰,在学术界追求自己的事业。他被劝说在都柏林开办了一所私立学院,在那里他教了10年书,同时也学习哲学,并在1725年期间对我们关于美和美德的原始观念进行了探究。这篇文章被写成了两篇论文;第一个主题是美学(关于美、秩序、和谐、设计),第二个主题是道德(关于道德的善与恶)。[2][3][4] 在都柏林,他的文学造诣为他赢得了许多著名居民的友谊。其中包括爱尔兰教会都柏林大主教威廉·金博士,他拒绝在大主教法庭上起诉哈奇森,因为哈奇森在没有圣公会执照的情况下开办了一所学校。Hutcheson与教会的神职人员的关系,尤其是与大主教国王和rt,尊敬和最启休•鲍博士主大主教阿玛,似乎是亲切,和他的传记作者,说到“他的朋友为他的倾向,对他提出的方案获得晋升,等等,可能是指一些提供晋升的条件接受主教祝圣礼。
1725年,哈奇森与他的表妹玛丽结婚,玛丽是朗福德的弗朗西斯·威尔逊的女儿。她的嫁妆包括大量的财产,包括在朗福德郡的庄姆罗斯镇、加林奇镇和诺克克镇的土地。他们有七个孩子,其中只有一个幸存下来,也叫弗朗西斯。[5]
在都柏林生活期间,哈奇森匿名发表了他最著名的四篇论文:《关于美、秩序、和谐与设计的探究》和《关于道德善恶的探究》。在这些文章的第二版中所作的修改和补充在1726年以另一种形式出版。《关于笑的思考》(1725年)(对托马斯·霍布斯的批评)和《关于蜜蜂寓言的观察》也被提到了他在都柏林居住的那段时期,这六封信都收录在《希比尼格斯的信》中,这是一本在都柏林出版的期刊(1725年至1727年,第2版,1734年)。同一时期末,《伦敦杂志》上刊登了吉尔伯特·伯内特(吉尔伯特·伯内特可能是索尔兹伯里主教吉尔伯特·伯内特牧师的次子)关于“美德或道德美德的真正基础”的争论。所有这些信件都集中在一卷里(格拉斯哥,17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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