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鼓 (英语:Bass Drum, 义大利语:Gran Cassa, 德语:Große Trommel),泛指体积较大的双皮鼓。在西洋打击乐器中较常使用。两边鼓面原来用动物皮革制作,近年已全改用塑胶或纤维鼓面。鼓桶原本用木制作,现在和定音鼓、小鼓一样,都改用较轻的合成纤维材料制造。
现时所指的大鼓,主要可分为三种:
- 用于管弦乐团中,英文称为“Concert Bass Drum”,直径32英吋至40英吋,以36英吋较常使用;深度约16英吋至20英吋,声音沉厚,而馀音较持久。通常利用鼓棍敲打演奏,并以坐地式或悬挂式的的鼓架承托鼓身。
- 多用于爵士乐,并且配以踏板控制和发声,不使用鼓棍。直径由14英吋至24英吋,深度12吋至18吋。由于爵士大鼓直径和深度相约,而直径又比一般乐队用大鼓为短,声音较尖而实,馀音较短;由于鼓面由脚踩踏板的敲打所造成,每一次敲打的位置近乎相同,鼓声较为统一。
- 多用于军乐队或步操队,构造和管弦乐团中所用的大鼓相约,但体积较小,直径16英吋至32英吋,深度12英吋至18英吋。在这类乐队中,数量可以由只需1个至最多4个不同大小的鼓,由于鼓手需一边跟著队伍前进一边打鼓,大鼓不可能固定在地上或安装在活动滑轮架上再推动,所以大鼓手会穿上一种特制的鼓架衣,可以把大鼓置于前方的承托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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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
- 在爵士乐中,踏板大脚主要提供节奏最稳定的节奏基础。以4/4节奏为例,大鼓通常会奏出第1拍及第3拍,进阶层次是在这两下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变奏。
- 在管弦乐队中,大鼓则表达某类特定的音乐情感,例如轻滚奏时会营造深沉或不安的感觉;重击则制造惊吓、恐俱、愤怒或激动的内心情感,或是表达炮火、雷电的景像;至于在进行曲中,大鼓便是营造威武、整齐的感觉。
- 二十世纪俄国作曲家浦罗哥菲夫,喜欢以大鼓代替定音鼓。这从多首管弦乐组曲,包括《三个橘子之恋》、《基历将军》、《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配器可以看出。
- 浦罗哥菲夫的孙儿,现定居英国的跨界别作曲家加百列·浦罗哥菲夫,创作了世界上第一首专为大鼓而写成的协奏曲,并由英国打击乐手布尔兹(Joby Burgess)及米兰诺夫(Rossen Milanov)领导的普林斯顿交响乐团(Princeton Symphony)作首演。[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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