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尼亚州总督

澳洲君主在塔斯曼尼亞州的全權代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塔斯曼尼亞州總督

塔斯曼尼亚总督(英语:Governor of Tasmania)是澳洲君主查尔斯三世塔斯马尼亚州的全权代表。他日常不行使实权,由国王根据塔斯马尼亚州长的提议所钦命的,任命一般以5年为基础,州长可请示国王延长其任期。[1]

事实速览 塔斯马尼亚总督, 尊称 ...
塔斯马尼亚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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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督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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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马尼亚总督旗
现任
芭芭拉·贝卡英语Barbara Baker (judge) AC

自2021年6月16日
尊称阁下
任期由君主酌情决定
设立1832年2月6日
首任亨利·杨爵士
关闭

总督府位于霍巴特市中心商业区东北部。塔斯马尼亚州第一任生于澳大利亚的总督为斯坦利·伯伯里。从斯坦利·伯伯里起,历任总督几乎全出生于澳大利亚,其中仅彼得·安得伍是出生于英国。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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