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越南语:Học viện Quốc gia Hành chánh/學院國家行政[1]),是越南共和国的学院,前身为1952年越南国时期于大叻创立的国家行政学校(Trường Quốc gia Hành chánh)[1],1955年迁至西贡并更名为国家行政学院[1]。该学院主要为越南共和国政府培训高级行政人员。[1]
历史
国家行政学校于1952年4月7日由国长保大创立[2][1]。学校最初的核心为一个搬到大叻的河内法律大学部门[3]。当时学校隶属国家教育部[1],两年学制[1],后隶属首相府[1],再隶属总统府[1]。1955年越南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搬迁到位于西贡独立宫附近的亚历山德罗街4号(4 đường Alexandre de Rhodes)[1],1958年再搬迁到西贡第三郡陈国瓒街10号(10 đường Trần Quốc Toản)[1][4][5]。设施包括可容纳500人的演讲厅[1]、可容纳114名学生的宿舍[1]、拥有超过100,000本藏书的图书馆[1]、客厅[1]、网球场[1]和排球场[1]。新校舍还拥有自己的水井和发电机。学校的成立得到密歇根州立大学在课程开发方面的支持[6]。学院的图书馆被誉为是越南共和国最大的图书馆之一。[7]
行政学校学生的口号为“德才兼备,相亲相爱”(Tài đức và tình tương thân tương ái)。[8]
培训
国家行政学生人数[9] | |
---|---|
学年 | 学员人数 |
1955 | 97 |
1962-63 | 283 |
课程分为三个部分:
- 参事两年,
- 督事/监事三年半
- 研究生。
参事是国家行政学院的一项为期两年的计划。总共有五个参事课程(每个课程100名学生)和一个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谘询课程,例如高地族、越南高棉族和占族。
督事或监事是区分行政(督事)和经济(监事)两个部门的称谓。自1963年以来只有督事会合并。国家行政学院自创立起至1975年共开设22个督事课程(每个课程招收学生100人),修读期为三年零六个月。第一年在学院学习理论;第二年在地方(省和西贡都城)实习;第三年回到学院学习理论(行政、财政、社会、外交、数学、经济)。第三年之后,学生有六个月时间在中央部委实习并选择毕业论文题目。毕业考试后,学生成为三等副督事级别的A级公务员,并根据他们的需要被派往包括内务部(对省郡)在内等岗位工作。毕业生被提名为:
- 副郡长(在郡内)
- 主管(在省行政法院)或
- 副省长(省行政法院)。
中央专门部委督事可以兼任司长、部门首席部长及部门主任。
研究生为教育系毕业或具有社会科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加修两年。至1975年为止,共有八个硕士课程(包括外交学)。
课程包括公文起草、商业会计、政治制度、行政法、国际公法、宪制性法律、社会学,甚至在芽庄同帝、光中及守德的训练中心进行军事训练。
现况
1975年4月30日西贡沦陷后,国家行政学院关闭[1]。学院被新政府征用为越南国家行政学院胡志明市分院。现址在胡志明市第三郡2月3日街10号(10 đường Ba Tháng Hai)。
历任院长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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