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继周(1915年2月—1990年1月9日),曾用名吴继舟。江西省萍乡县人。清华大学肆业。曾任南昌飞机制造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南京航空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第三机械工业部顾问。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事实速览 吴继周, 性别 ...
吴继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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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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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15年 大清江西省萍乡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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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90年1月9日(1990岁—01—09)(74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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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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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 |
- 1921年在家乡读小学
- 1928年秋入萍乡中学读初中
- 1931年8月在北平安徽中学、大同中学读高中
- 1934年8月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学习,后转入哲学系
- 1941年1月延安马列学院
- 1942年2月至1945年4月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参加延安整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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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企业家、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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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时期 | 20世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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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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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5年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
- 1936年3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清华大学民先小队长、大队干事
- 1936年8月中共清华大学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清华大学民先大队长,民先北平西郊区队长(辖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北平农业大学)
- 1937年10月长沙临时大学文学院哲学系学习,任中共长沙临时大学支部委员,校学生会主席
- 1938年2月中共长沙临时市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 1938年5月中共长沙市委委员、南区区委书记,青委书记
- 1938年11月中共万载中心县委(辖万载、萍乡、宜春、上高四县)县委委员、萍乡县委书记。
- 1939年1月中共赣西北特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兼宜春中心县委书记。
- 1939年7月兼任中共赣西北特委代理书记
- 1939年11月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前往皖南新四军军部集中
- 1939年12月从皖南起程赴延安,1940年12月到达延安
- 194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审干干事两个月
-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 1945年10月中共沈阳市委委员、沈阳市大东区委书记
- 1945年12月中共沈阳市委委员、浦河总区委(辖六个区)书记
- 1946年3月中共沈铁抚联合县委书记兼县保安团政治委员
- 1946年9月安东省第三地委、第四地委组织部部长
- 1947年3月安东省第四地委副书记
- 1947年11月中共辽东分局组织科科长
- 1948年5月安东市委副书记
- 1949年5月随军南下
- 1949年7月江西省袁州行署专员、袁州地委副书记
- 1951年7月创建南昌飞机制造厂,任厂长兼党委书记
- 1956年6月8日南京航空学院首任院长兼党委书记至1966年8月
- 1970年年8月第三机械工业部在湖南的013基地主任
- 1975年9月南昌飞机制造厂党委书记、革命委员会主任
- 1978年7月第三机械工业部党组成员,主管教育工作。
- 1980年9月第三机械工业部党组成员、顾问,至1984年7月
- 1981年1月兼任南京航空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至198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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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吴学周,是中国科学院院士。
1936年1月参加革命。1936年3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
1983年6月突发脑梗昏迷直至逝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