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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公法學者・前司法院大法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吴庚(1940年1月28日—2017年12月13日),字孟庚,台湾法律学者,出生于广东万宁(今属海南省万宁市),十岁随母抵台,前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1985年至2003年间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被罗马 教廷册封为耶路撒冷圣墓骑士团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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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庚自幼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1950年到台湾,居于苗栗。1958年毕业于台湾省立新竹中学,1962年获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士、后于政治学研究所毕业。高考及格,曾任职于经济部,并担任过6年的检察官。
于台大法律系期间,行政法师承林纪东,国际公法则为彭明敏,后以第1名考上台大政治学研究所,研究所一年级时,准备跟随彭明敏老师学习太空法。是年彭明敏以涉嫌叛乱被捕,谢聪敏、魏廷朝等多名同学均被审讯,吴庚逃过一劫。于大学时代即开始与奥籍牧师学习德文,后考上高考进入经济部,并接受司法官训练将近一年时间,分发于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任检察官。
不久,因语言能力佳,调至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之案件多为驻台美军之刑事案件。1973年,其相依为命的母亲过世,吴庚决定出国深造,转调回台北,准备赴奥地利留学。
1974年入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攻读公法学及政治思想,197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公法系其所长,而行政法领域更是目前台湾法界之权威。
吴庚去国留学3年多,学成归国后任职台大政治系担任教授、系主任,讲习西洋政治思想史,并著有多本相关著作。另兼任辅仁大学、政治大学教授。吴庚教学幽默,思想开明,提携后进,可以说桃李满天下。1985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1994年连任,2003年卸任。
吴庚担任大法官18年间,多数宪法与行政法相关解释文,多出自他手,最有名的解释文为关于副总统可否兼任行政院长的大法官会议释字419号,“副总统兼任行政院长与宪法并非显不相容”,他解释,那是大法官会议必须2/3多数的妥协结果。另一项,则是他致力于对继承自德国普鲁士“特别权力关系”的行政法规松绑,他曾自许“余致力于打破特别权力关系,其目的在求公务员与学生之自由平等”。吴庚可谓真正了开创中华民国公法学。
2017年12月13日病逝于台大医院,享寿77岁。留有一子一女,长女吴德馨旅居美国,长子吴德威[1]现为橡子园太平洋基金合伙人,为前任阿里巴巴集团天猫事业群台湾总经理,并曾创办多家新创公司。曾任中华职棒味全龙领队、PChome副总,育有二子。
吴氏著作《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堪称经典,在台湾实务及学术界几已被奉为圭臬,迄今已再版十馀次,其馀如《行政争讼法论》之著作亦常成为指引实务之依据,另于政治哲学领域亦有多部著作。《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一书近年亦被引介至中国大陆,出版社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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