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礼监,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由于明代胡惟庸案废相后,皇帝需要另一套内廷机构辅助处理政务,因此宦官权力上升。司礼监主管皇帝文书、印玺、宫内礼仪等业务,后因明朝内阁制度的确立,获得参与机务,代皇帝“批红”的权力,遂上升为“十二监”之首,成为内廷权力最大之机构。司礼太监虽仅具有外朝四品之级别[1],但其权力可与内阁首辅匹敌,有“权过元辅”之称[2]。著名宦官王振、尚铭、冯保、刘瑾、魏忠贤等皆曾任司礼监之主管。
“司礼监”的的设置渊源最初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设置的“内正司”。后“内正司”改为“典礼司”,不久“典礼司”再改称为“典礼纪察司”[3]。典礼纪察司“掌内府一应礼仪,钦纪御前一应文字。凡圣旨裁决机务,已未发放,须要纪录亲切,御前题奏,及纠劾内官内使非违不公等事,而造笔墨表背匠属焉[4]。”
洪武十七年正式设置设“司礼监”,继承了“典礼纪察司”掌管宫廷礼仪,纠察内官人员违法犯纪行为[5],同时兼掌纪录管理御前文书的职责。因此“司礼监”处理机要文书,在洪武年间即现端倪,并未像后世所知之的明太祖严禁宦官接触政务。后来因中书省被废,政务繁忙,从永乐时期开始内阁大学士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之外,司礼监也超出了仅仅作为皇帝代笔、处理庶务的功能范畴,承担顾问、缉访、辅政、外出阅兵提督军务甚至托孤顾命的职责,其活动范围逐渐深入涉及明代政治的方方面面。[6]
明代内廷十二监为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除十二监外另有四司八局,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为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银作局、浣衣局。十二监、四司与八局合称内廷“二十四衙门”。除专司清洗内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馀二十三单位皆设于皇城内。
因司礼监掌管机要,能对皇帝决策及朝政产生重要影响,遂上升为内廷诸宦官衙门之首。司礼监掌印太监、秉笔太监常被时人比作内阁首辅、群辅,在其他衙门任职的宦官见到司礼太监必叩头称呼上司。原归属内官监的选拔考核宦官的职权,也被司礼监侵夺。[7]
明初,司礼监与各监主管设“太监”一,左右少监各一,各司设“司正”一,各局设“大使”一。以后编制扩张,各监分设“掌印太监”。明代中叶以后,司礼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与“随堂太监”若干,掌内外章奏勘合,代皇帝批红。起初,东厂的主管并不一定是司礼太监。[8][9]嘉靖以后,司礼监权势扩张,常由司礼监诸秉笔太监中最受宠幸一人提督东厂。也有掌印太监同时兼管东厂的情况,如嘉靖年间的麦福、黄锦,万历时的冯保、张诚、陈矩,崇祯时的曹化淳等[9][10]。司礼监掌印、秉笔与随堂太监犹如内廷中的另一套机要秘书顾问班子,与内阁相对,内外夹辅、共襄朝政。
- 掌印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
- 提督太监:管理皇城和内廷杂事,并掌管供明代宦官识字读书的“内书堂”。提督太监下设“掌司”以及“监官”等管理具体事务。[11]
- 文书房:掌管收发内外一切章疏、圣谕、旨意、票拟等文书,其功能类似于清代奏事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或现代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 礼仪房:掌管选婚、选驸马、诞育皇子女、选择乳母等事务与礼仪。
- 中书房:专管文华殿所写书籍、对联等件。
- 御前作:专管制造御用龙床、桌椅、箱柜等物件。
- 内书堂:掌宦官教育,读书。
- 经厂:置经厂提督太监一名,总绾印刷业务,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发的书籍,相当数量的前代经史文献,在明代为司礼监重新排印保存。明代中央政府另一个重要出版机构是国子监。目前台湾的国家图书馆(原“中央图书馆”)存有甚多司礼监主持编印的明版善本图书,极为珍贵。
- 六科廊办事官:掌管六科廊内外章疏以及内官履历档案,撰写传行圣旨,题奏应行礼仪、应颁赏赐。
司礼监秉笔诸太监权力来自明代特有的票拟与批红制度。明代废相,内阁与各部大臣奏议公事先行“票拟”,由皇帝“朱批”决定可否。由于废相后繁琐朝议使皇帝无力负荷,加以若干君主废弛朝政,遂有秉笔太监代为“批红”的制度。即各部公文奏议交司礼监分类后,拣选其要呈送皇帝。皇帝或亲批,或由秉笔口述大要而皇帝口决,秉笔代为“照阁票批红”,发还内阁与各部依据批红撰写正式诏书执行[7]。在皇帝怠政时甚至有部分宦官趁机借此掌控朝政,排斥朝廷忠良,酿成宦官操权之祸。有明一代以英宗时的王振,武宗时的刘瑾和熹宗时的魏忠贤最为甚[13]。
清·张廷玉等. (卷74). 《明史》. 凡内官司礼监掌印,权如外廷元辅;掌东厂,权如总宪。秉笔、随堂视众辅。
胡丹. 第一章 “二十四衙門”:明初對宦官制度的涉及.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学出版社. : 23. ISBN 9787308166508. ⋯洪武十七年二月纪察司尚存,至四月重定内府官制时,该司却无,却有了司礼监。据此可以推定,司礼监是洪武十七年由典礼纪察司改升而来,兼由该司执掌,⋯
明·朱元璋. 《皇明祖訓錄·內門》. 洪武十四年(1380年).
卷161. 《太祖實錄》. 司礼监,掌宫廷礼仪。凡正旦、冬至等节,命妇朝贺等礼,则掌其班位仪注及纠察内官人员违犯礼法者。
胡丹. 第二章 明代內朝新論:以司禮監為中心,第三節 司禮監“樞輔”“顧命”地位的形成.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学出版社. : 92–104. ISBN 9787308166508.
明·沈德符. 补遗一. 《万历野获编》. 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对柄机要,佥书秉笔与管文书房,则职同次相。其僚佐及小内使,俱以内翰自命,若外之词林且常服亦稍异。其宦官在别署者,见之必叩头称为上司,虽童稚亦以清流自居,晏然不为礼也。内官监视吏部掌升选差遣之事,今虽称清要,而其权俱归司礼矣。
胡丹.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学出版社. : 130. ISBN 9787308166508. 这意味著,“司礼当道”也在东厂稽查范围之内;辑访重权不仅不由司礼监控制,反而对其有所制衡。
明·刘若愚. 卷五·三朝典礼之臣纪略. 《酌中志》.
明·刘若愚. 卷十六·內府衙門職掌. 《酌中志》.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
明·王世贞等,《弇山堂别集》(卷90·中官考一):“二十五年二月己丑,遣尚膳太监而聂、司礼太监庆童,赍敕往谕陕西、河州等卫所属番族,令其输马,以茶给之。甲辰,尚膳太监而聂等至河州,召必里诸番族,以敕谕之,诸族皆感恩意,争出马以献,于是得马万三百四十馀匹,以茶三十馀万斤给之,诸族大悦,而聂遣使入奏,命以马分给河南、山西、陕西卫所骑士。”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4·宦官一):“ 金英者,宣宗朝司礼太监也,亲信用事。”
明·王世贞等,《弇山堂别集》(卷90·中官考一):“见《水东日记》又司礼太监金英、范弘,各有银记之赐,而又不传见墓志。景庙于兴安、王诚、舒良辈,亦各有赐。”
《司礼监太监葵庵覃公(昌)墓志铭》:“成化乙酉,始进司礼监右少监,乙巳,命掌本监印。”
《明史》列传第七十五:“弘治五年,召为大理右少卿。南京守备太监蒋琮与兵部郎中娄性、指挥石文通相讦,连数百人,遣官按,不服。中锡偕司礼太监赵忠等往,一讯得实。性除名,琮下狱抵罪。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
故宫博物馆旧藏弘治御制琴之腹款为墨书三行在龙池内右二左一,为:“大明弘治十一年岁次戊午,奉旨命鸿胪左寺丞万胫中制琴人惠祥斲于武英殿,命司礼监大监载义,御用监太监刘孝、潘德督造。”
《明故内官监太监辛公墓志铭》:“弘治辛酉,选入禁庭,服司礼监太监扶公安名下。有抚育爱之,选内书馆,从翰林儒臣读书,手不释卷,学通古今,精晓儒业,善习楷法。”
《皇明故司礼监太监魏公墓志铭》:“庚午,西藩潜通内宄,公协谋擿发,论功行赏,转司礼监掌印。”
《大明故司礼监太监高公墓志铭》:“甲寅,遣祭顺妃。戊午,赐蟒衣,许乘马禁中,始进司礼为太监,仍兼局事,赐玉带。”
《大明故司礼监太监高公墓志铭》:“辞弗获,司礼太监温公祥、蒋公贵亦为速,予乃叙其履历岁月,而以恤典先焉。 ”
《明故御马监监丞席公墓志铭》:“正德庚午,选入内庭,服属司礼监太监简庵张公为名下。”
《明故御马监太监王公墓志铭》:“讣闻,上悼惜,命司礼监右监丞郑公润、御马监奉御杨公端主襄事。”
《大明故东厂总督前司礼内官监太监宋公墓志铭》:“壬寅,升太监。秋,管教演内中和,乐成,赐大红纻丝蟒服。”
明·王世贞等,《弇山堂别集》(卷90·中官考一):“世庙赐司礼监太监张佐,银记四,曰“集谋补德”、曰“端忠诚慎”、曰“辅忠”、曰“励忠”。”
《明故司设监太监苏公墓志铭》:“嘉靖壬辰正月二十有七日,司设监太监苏公以疾终于正寝。闻于上,赐彩币、宝镪,遣司礼监官郭公璇以礼治葬。”
《黑山会流芳碑记》:“托司礼监太监李公仲、内官监太监袁公亨、督理工程,区画规制,日夜在此,多效勤劳。”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而是时,司礼诸阉滕祥、孟冲、陈洪方有宠,争饰奇技淫巧以悦帝意,作鳌山灯,导帝为长夜饮。”
《皇明司礼监管监事太监郑公墓志铭》:“壬申夏五月,恭遇穆宗升遐,今上嗣登大宝,轸念公勤荩,晋升太监,在乾清宫近侍,司礼监办事,随赐坐,蟒服扔,岁与禄米十二石,许在禁内骑马及坐凳杌。”
《重修黑山会褒忠祠碑记》:“各捐赀俸助工:……原任司礼监秉笔太监:孙德秀、张鲸……”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陈矩,安肃人。万历中,为司礼秉笔太监。二十六年提督东厂……三十三年掌司礼监,督厂如故。”
《重修黑山会褒忠祠碑记》:“各捐赀俸助工:司礼监秉笔太监:孙隆、成敬。随堂办事太监:魏伸。”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栋死,夤缘得通于忠贤,由文书房升秉笔太监,匝月五迁,与体干、文辅及石元雅共为忠贤心腹。”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文辅,初为客氏子侯国兴授读,谄附忠贤,由司礼秉笔历掌御马监,总督太仓、节慎二库。”
明·刘若愚,《酌中志》(卷15·逆贤羽翼纪略):“其年秋。逆贤与王体干串同一路,特升史宾、诸栋、梁栋、张文元、裴升秉笔,永贞遂入诸栋之幕,而栋掌兵仗局印,时在局居住。”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张彝宪,庄烈帝朝司礼太监也。”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王承恩(秉笔),太监曹化淳名下也,累官司礼秉笔太监。”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方正化,山东人。崇祯时,为司礼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