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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简称台开案、台开弊案),是发生于2006年5月的一件涉及台湾土地开发公司股票内线交易的案件。因为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为此案当事人之一,成为陈水扁政府期间重大的政治丑闻。
立法委员邱毅揭露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亲家简水绵于2005年6月至7月间以每股新台币2至3元的价格,向彰化银行购入2万多张台开股票。
2006年中,台开股价飙涨至新台币18元左右,一年内简水绵就获利达新台币3亿多元。2006年5月12日,陈水扁结束兴扬专案、回到台湾的前夕,立法委员邱毅爆料指出,此为赵建铭以其母亲简水绵名义从事内线交易。
事发后检调单位约谈赵玉柱、简水绵、赵建勋和程雅玲,并拘提赵建铭到案。5月25日,赵建铭遭台北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并移送台北看守所。这也是中华民国总统家庭历史上第一次有成员遭羁押。
检调单位借由台开案清查相关涉案人员帐户时,另外发现主要涉案人赵建铭另外涉嫌“收贿关说台开董事长人事”、“收取药商回扣”和“收贿关说银行联贷”三案,与台开案合称“四大弊案”。此外,赵建铭尚有涉嫌收取耐斯企业新台币2,700万元干涉国票金控经营权之争等案,其父赵玉柱也被怀疑涉嫌关说台南地区教育人事。
台湾土地开发公司的主要股东是中华民国财政部所属的公有银行、其股份占了77.6%,另外的民间大股东则占了18.16%。民股的主要投资人是年代集团创办人邱复生,他也是台开副董事长。台开董事会的结构中,公股占有5席董事,民股则占了4席。对于台开经营权,虽然财政部占有绝大多数的股权,但是民股则是来自于主宰台湾舆论的媒体业者。因此,公股代表的董事长苏德建每每受制于邱复生,才会洽彰化银行购买0.1%的台开股票以壮大自己在董事会的声势。
2006年5月12日 彰银证实简水绵确实购买台开股票,北检指派检察官许永钦调查。
2006年5月14日 邱毅指控,赵建铭与彰银高层赴三井餐饮集团旗下餐厅三井日式料理参加“三井宴”。赵建铭聚会中得知台开公司利多的内线消息,返家后与父亲商讨买进台开股票,待股价上涨脱手赚取差额[1]。
2006年7月28日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由法官林孟皇独任庭讯,本案七名被告均出庭应讯。前国票金董事蔡清文是唯一承认部分犯罪事实的被告,其馀六人均否认犯罪。
2006年12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赵建铭等4人均被判刑,其中赵建铭判刑6年,赵玉柱8年4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4年3个月,游世一并科6千万罚金。
2007年6月26日 台湾高等法院上午就台开弊案作出二审宣判,由于内线交易犯罪所得超过1亿元,赵建铭等4人刑责全部加重,其中赵建铭判刑7年,赵玉柱9年6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分别判刑7年6个月与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
2007年12月28日 最高法院认为高等法院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2008年11月13日 更一审宣判,赵建铭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赵玉柱9年,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仍可上诉。
2009年8月25日 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一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2011年5月10日 更二审宣判,赵建铭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赵玉柱8年6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仍可上诉。
2012年4月18日 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二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2014年5月16日 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宣判,赵建铭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判刑4年,并科罚金新台币2500万元;赵玉柱合并判刑4年8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500万元。合议庭表示,主要理由是赵家父子的犯罪所得经过重新计算,只有417万馀元,而不是前审计算的1亿馀元。被告赵建铭等人无犯意联络,且他们已缴交犯罪所得,态度良好,因此判决减轻刑期。同案被告游世一及苏德建,也分别改判4年、3年4月徒刑。
2015年10月1日,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三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赵玉柱涉嫌公益侵占部分,判刑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定谳。
2018年3月20日,高等法院做出更四审判决,赵建铭判刑3年,赵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苏德建2年并缓刑5年[2]。
2019年6月27日,最高法院第五度撤销原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2020年10月30日,高等法院做出更五审判决,赵建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赵玉柱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没收其犯罪所得3,517万馀元;苏德建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游世一判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没收其犯罪所得6,647万馀元。
2021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判决定谳,赵建铭被判处3年8个月有期徒刑、赵玉柱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其犯罪所得3,517万馀元;苏德建判处3年8个月有期徒刑、游世一判处4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没收其犯罪所得6,647万馀元[3][4]。其馀因检方认为仅作为人头帐户,实质并未涉案,故不起诉处分。
台开内线交易案涉嫌人所犯法条,及具体求刑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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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被告 | 职称 | 罪名 | 所犯法条 | 具体求刑 |
1 | 赵建铭 | 台大医院医师 |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 8年并科罚金3,000万 |
2 | 赵玉柱 | 台湾省体育会桌球协会会长 |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侵占罪 |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中华民国刑法335、336条 | 10年并科罚金3,000万 |
3 | 苏德建 | 前台开董事长 |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 8年 |
4 | 游世一 | 宽频房讯总经理 |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 10年并科罚金3,000万 |
5 | 蔡清文 | 前国票金控董事 |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 2年缓刑5年 |
6 | 陈镜尧 | 众大公司负责人 | 背信罪 | 中华民国刑法第342条 | 2年 |
7 | 洪敏森 | 博通社公司负责人 | 背信罪 | 中华民国刑法第342条 | 1年6月 |
这件事件导致台湾民众对第一亲家的印象大为反感,连带影响了台湾民众对第一家庭及总统陈水扁的观感,更使陈水扁及民进党原本低迷的支持度雪上加霜,民进党人士纷纷与扁切割。之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即要求罢免总统陈水扁,但遭台联批评是为了拉抬宋台北市长选情。国民党方面,基层支持提案罢免陈水扁声浪甚高,主席马英九则认为此举会导致民进党“勤王”而采取谨慎态度。
2006年5月30日,立法委员丁守中在立法院正式提出陈水扁罢免案,罢免案获得在野党111名立委连署,已经通过罢免案连署门槛。同日晚间,总统陈水扁召开党政高层会议,会中提出“三个决定”(自清、革新、权力下放)和“一个决心”(说到做到,坚持到底),宣布即日起除宪法赋予总统之职权以外,其馀权力下放。但此举也引起在野党批评,表示总统除宪法所赋予职权外,并无其他权利可下放,总统此一宣示表示其承认过去滥权,否则即为徒具形式之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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