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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英语:Sino-British Joint Liaison Group)成立于1985年5月27日,是因应中英两国政府磋商香港主权交接相关事宜而产生的联络机构。该机构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及其附件二的规定而成立。
联合联络小组只是联络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负责就《联合声明》实施进行磋商,讨论政权交接事宜,并就有关事项交换情况并进行磋商。联合联络小组的工作到2000年1月1日为止。小组成立后,共举行了47次全体会议,其中18次在香港举行,15次在英国伦敦举行,14次在中国北京举行。[1]
中英两国于1984年4月11日就香港前途问题举行第十二轮谈判,中方代表在邓小平授意下,向英方提出“中英联合委员会草案”,英方代表担心此举会导致1997年前中英共管香港事务,削弱港督的权力,使香港政府沦为“跛脚鸭”,更有可能影响香港和澳门移交后之长远发展,故此极力反对草案。同年6月召开的第十六轮谈判,双方决定成立起草正式文件的工作小组,商讨联合机构的组织草案,但英方对此态度并不积极。在邓小平的指示下,中方首席代表周南于1984年7月28日向英方代表柯利达提出最终方案:1984年底签署正式协议、联合小组1988年1月1日进驻香港、直到2000年首季解散等,否则英方须承担谈判破裂的风险。英国首相戴卓尔夫人听取正在北京访问的外相贺维及港督尤德汇报后决定妥协,但英方其后提出小组于1993年进驻,2002年解散等要求均被中方拒绝。最后双方协议成立联合联络小组,于1988年7月1日进驻香港,直到2000年1月1日解散[3]。
孙明扬(1989-91年及1997-99年, 曾任教育局局长)
施祖祥(1991-94年, 曾任公务员事务司、香港贸易发展局总裁)
吴荣奎(1994-97年, 曾任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
1999年12月7日至8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四十七次兼最后一次会议[4][5],在香港礼宾府举行。中方出席人员有吴红波大使(首席代表)、吕平、孙明扬(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成绶三及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英方出席人员则有包雅伦大使(首席代表)、华利文(英国外交部中港事务司司长)、艾志安(英国驻中国大使馆政务参赞)、杨安俊(Andrew Young;英国外交部法律顾问)、韩菊(Juliette Wilcox;英方首席代表办事处一等秘书)。[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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