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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
主要领导 | |
---|---|
部长 | 赵尔陆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52年8月7日 |
撤销时间 | 1954年11月 |
接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后, 国防工业在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下,由刘鼎分管。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1954年9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
1956年4月21日,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听取李富春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在讨论关于战时和平时工业生产的互相转化问题,毛泽东说:学两套本事,在军事工业中练习生产民用产品的本事,在民用工业中练习生产军事产品的本事。这个办法是好的,必须如此做。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了著名的十大关系问题,其中把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作为主要问题来论述。他提出要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据此,朱德认为工业建设应该平战结合。1957年8月14日,朱德在和李先念讨论机构改革问题时再次明确表示: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和电机工业部三个部应该合并起来,重新给他们分配任务。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决定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和电机制造工业部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1][2]。
D·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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