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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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总队,简称武警西藏总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省级总队,是隶属于武警总部的正军级单位。其主要执行治安维持、民防警卫、处突维稳等任务。
沿革
武警西藏总队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14军126团和18军161团。1983年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总队,2018年1 月调整为新的西藏总队。1995年5月升格为副军级,在2018年1月升为正军级。
曾参与2015年4月尼泊尔地震中国境内灾区救灾、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安保、2017年米林地震抢险[2]、2018年拉萨市当雄县纳木湖乡雪灾、日喀则市江孜水库溃坝抢险和昌都市江达县金沙江堰塞湖、林芝市米林县雅鲁藏布江堰塞湖抢险[3]、2025年阿里地区雪灾抢险[4]、2025年西藏定日地震抢险[5]等任务。
编制
武警西藏总队下辖10个武警支队:
- 林芝支队
- 拉萨支队
- 日喀则支队
- 山南支队
- 昌都支队
- 那曲支队
- 阿里支队
- 机动第一支队(驻拉萨)
- 机动第二支队(驻昌都)
- 机动第三支队(驻昌都市卡若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区域训练基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总队医院
历任领导
- 司令员
- 政治委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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