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营铁路V180型柴油机车059号、131号和203号机车装配了带有防眩目玻璃及棱角设计的光导纤维驾驶台(203号机车后来亦进行了此项改造) 9台企业专用机车自出厂起便修改了齿轮传动比(德语:Übersetzung (Technik))(最高速度被限制为85公里/小时),并且不含供暖设施,它们被交付至洛伊纳化工厂(德语:Leunawerke)及布纳橡胶厂(德语:Buna-Werke)使用。
德国联邦铁路E10型电力机车并不足以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因此系列车型又立即进行了重新修改,它们被分为用于快速列车服务的E10型、通过修改变速器机械效益(德语:Übersetzung (Technik))用于货运列车的E40型、用于轻载短途客运的E41型和用于重载货运的六轴机车E50型。此外还有一款用于高速列车服务的E01型,但
德国联邦铁路E40型电力机车它们被分为用于快速列车服务的E10型、用于轻载短途客运的E41型、用于重载货运的六轴机车E50型以及通过修改变速器机械效益(德语:Übersetzung (Technik))用于货运列车的E40型。 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当局还进一步根据标准化部件采购了带有标准化机身的E320型(德语:DB-Baureihe
德国国营铁路243型电力机车德绍中修车间进行试验性拆解,并修改了齿轮传动比,并在1983年10月14日重新编号为243 001-5号机车。通过对传动比(德语:Übersetzung (Technik))进行修改,机车的牵引力可获得显著提升,但最高速度却减低为120公里/小时。 在1984年,德国国营铁路的铁路网络除了哈勒-克滕
德国联邦铁路218型柴油机车430-434号以及218 456-462号)进行改造。它们均安装了经过强化的传动轴,因此获准将最高速度提升至160公里/小时。变速箱的齿轮传动比(德语:Übersetzung (Technik))维持不变,[翻译腔]变矩器II端此时已经完全展开[來源請求]。此外,机车在标识中仅将218型变更为210型,原序列编号则被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