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BureibuNeko/Draft/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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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精神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所提倡的一种爱国形式[1],其思想主要表现为生活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的人民要热爱他们的社会主义祖国、对革命事业的鞠躬尽瘁和对共产主义思想的继承与发展。[2]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看来,因为民族主义被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视为是在资本主义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并使无产阶级之间相互对立而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追求,所以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精神与纳粹主义毫无关联。[3]一般地,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精神总是会和无产阶级所提倡的国际主义一同提倡,因此共产主义者认为这两者是相互兼容的。[4]这一理论的成型一般被归因到马克思和列宁身上。[1]
列宁将爱国主义思想分为社会主义中的爱国主义、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5],他提倡世界上每一个民族都应该有其的民族自决权并提倡所有无产阶级在本国家内部紧密团结起来。[6]但与此同时,列宁也反对民族沙文主义和没有理由的民族自豪感,他认为民族自豪感既有道理也没有道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