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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英语:Hip hop),是1970年代源自纽约市南布朗克斯与哈林区的非洲裔及拉丁裔青年之间的一种边缘性次文化,继而发展壮大成为新兴艺术型态,并席卷全球。[1][2][3][4][5][6]嘻哈包含饶舌、DJ、地板舞及涂鸦四大要素。另外,亦衍生出节奏口技、嘻哈时装、嘻哈俗俚语等次文化。
“嘻哈”(Hip-hop)由两个分开的英语俚语组成:“嘻”字(英语:hip)早在1898年即出现于非洲裔美国人白话英语,意即“察觉”、“知情”;“哈”字(英语:hop),则为“跳跃运动”。
1978年,闪耀大师与狂暴五人的成员凯斯·“牛仔”·威金斯率先将两个俚语合并使用,[7]通过快速唱“嘻、哈、嘻、哈”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模仿行军士兵的节奏与旋律,用来戏弄他刚刚加入美国陆军的一个朋友。牛仔稍后便将“嘻哈”节奏带上他的舞台表演。[8][9]该乐团经常与认同此一新兴音乐型态的迪斯科艺术家一同表演,并称呼他们为“嘻哈者”(hip hoppers)。最初这个名词被认为有些不尊重,但很快地就被视为一种新的音乐和文化。
1961年5月15日出生于纽约布朗克斯区的Melle Mel是第一个称自己是“MC”的饶舌歌手,其他Furious Five的成员还包括他的兄弟Kid Creole,Scorpio,Rahiem和Cowboy Keith Wiggins、 Cowboy发明了“Hip Hop”这个词,随著媒体的传播,hip/hop/hip/hop”来形容他朋友以后即将面对的军队队列训练,“练步伐的时候不就是'屁股一颠一颠的嘛',那不就是'Hip Hop'嘛。”
1973年,居住在布朗克斯西区街道的牙买加移民Kool Herc经常在家中举办“音乐派对”,他经常播放一些爵士乐、R&B、放克。Ska和灵魂乐,与同时期美国流行的迪斯科相比,Herc的音乐更贴近贫民区人们的真实生活,他的派对也越办越大。最后,Herc决定把派对搬到户外,并独创了使用两台唱机,重复播放相同唱片中精彩的break的手法,使派对气氛始终维持在高潮。从此,DJ Kool Herc的派对在布朗克斯区名声大噪。后来,这种技术经过Grandmaster Flash的改良和革新,创新出搓碟、快速混音等技术,并加入了操作杆、均滑转换器等装置,使DJ正式成为一门学问,随著DJ技术越来越复杂,很多DJ无暇与现场观众交流,于是衍生出了专门负责活跃气氛的MC。在一次派对上,Kool Herc发现了几个跳著特别舞蹈的年轻人,他们总是等到音乐break出现时启动,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犹如杂技般的脚步动作后,在break结束时突然定格。Kool Herc赞叹不已,并称这几个年轻人为break boys,后来简称B-boy。
全名为Disc Jockey,译为“唱片骑师”或“刷碟”。起初DJ通俗称之为“转碟子的人”,把转碟子视为一种音乐上的乐器艺术。早在1979年,“Technics”出产了第一台专业的唱盘机,为DJ这一特殊的行业奠定了基础。卡带或收集册,作为工具用来产生许多不同风格的音乐。一些技术包括切音、刮擦、身体上的trick、掉针、混合或多种混合都被使用。
一般上来说,DJ将会同时的使用二个唱盘。它连接着一个接收器、一个喇叭筒、扬声器、混合器(或化音器)和各种其他不同的电子音乐仪器。DJ在两个正在旋转的唱片之间用以上列出的方法进行演出。结果是会产生一种独特的声音,即两首不相干的歌曲看上去仿佛被合成一气。因此DJ和音乐制作人不应该被人们混淆。(虽然在二个角色之间有相当的重叠)
知名的DJ有闪耀大师、非洲班巴塔、魔术先生、DJ杰西·杰夫、来自EPMD的DJ史克雷奇等人。
过去嘻哈是主要用来使得你的听众一起来跳舞。在欧洲,这种观念比美国更持久,在那儿MC很快地变成嘻哈的焦点中心。由于新的文化觉醒,一些DJ进一步探究了旋转卡带艺术,创造了现场转盘。
饶舌,是指“说话或叫喊著押韵歌词,并使用强烈的节奏作为伴奏”。[10]它可以被分解成几个不同元素,如“内容”、“畅流度”(节奏和韵律)和“呈现方式”。[11]饶舌有别于吟诵诗歌之处,是在于它必须密切配合音乐的节拍。[12][13][14]饶舌的英文字源“rap”,代表快速使用俚语演讲,或是比曲式早一步呈现的即席应答。[15]饶舌这种表演方式,在古非洲文化里即有踪迹;而在当代的非洲裔美国人社群里,以口头杂技叙述历史或涉及押韵的斗嘴也是颇为常见。[16]
饶舌歌手,又称rapper或者MC。关于MC一称的起源有多种说法,有一部分人认为它来自于Master of Ceremonies,还有人认为它是Microphone Controller,也有人认为emcee才是MC的出处。
大约在1960年代后期的美国,涂鸦开始被政治活动家当作一种新的表达方式;此外,也有一些帮派例如野人骷髅帮(Savage Skulls)、家族帮(La Familia)和野人游民帮(Savage Nomads)等,用它来标记势力范围。到了1960年代末,费城涂鸦创作家顶猫(Top Cat)、[17]酷伯爵(Cool Earl)和玉米面包(Cornbread)的签名式图案开始出现。[18]
1970至71年左右,涂鸦创新中心移至纽约市,在那里创作者追随著塔基183(TAKI183)和崔西168(Tracy 168)的风格,将他们所居住的街道编号写在笔名后面,以作品大肆“轰炸”了整列火车,令人印象深刻,甚至无孔不入地让“全城”的地铁系统都一并沦陷。
泡泡字体最初是从布朗克斯的创作群中开始兴起,然而布鲁克林风格更加精细,创作者崔西168甚至被称为“狂野派”而奠定艺术价值。[17][19]1970年代的涂鸦趋势创造者包括唐迪、富图拉2000、李·奎诺尼斯及柴费尔等艺术家。[17]
涂鸦和嘻哈文化的关系起源于早期的涂鸦艺术家多同时从事嘻哈文化的其他领域。[20]涂鸦被理解为饶舌音乐的视觉表达方式,就像地板舞被视为它的一种身体表达方式。1983年的电影《狂野风格》被普遍认为是第一部嘻哈电影,片中该时期的纽约涂鸦场景刻画出令人印象深刻的视觉效果。书籍《地铁艺术》和纪录片《风格战争》也是第一波嘻哈涂鸦介绍给主流大众的出版品。如今涂鸦仍然是嘻哈文化的一部分,然而已经跨入主流艺术界,并在世界各地有名望的画廊中展出。
地板舞(Breaking)又称为霹雳舞,是嘻哈文化的一员。如同其他的嘻哈文化,地板舞也大量借用其他文化的成份,包括竞技体操、街舞、非洲裔巴西文化、迪斯可、中国武术、俄罗斯土风舞,以及詹姆士·布朗、麦可·杰克森的舞步与加州的放克风格。
比较值得注意的是,早期跳地板舞的舞者多为拉丁裔美国人,而不是非洲裔美国人,然而他们当初偏好的音乐风格却大大影响至今嘻哈音乐。
地板舞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有头转、侧头刷、风车、单手跳、手转等等,而且姿态优美,节奏感强烈,速度快,在青少年中很受欢迎。
节奏口技被认为是嘻哈文化的第五元素,也就是嘻哈文化中的“人声打击乐器”,主要利用人的嘴巴来模拟打击乐器,创造出各种音乐节奏、节拍和旋律的一种艺术。
节奏口技原本只是未带乐器的乐手所作的即兴表演,后来慢慢演变成一种独立音乐艺术及文化,还不时有比赛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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