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龙,大紫荆勋贤,SC(英语:Wong Yan-lung,1963年—),广东潮州人,前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香港资深大律师。他是香港历来担任同类职位最年轻者。由于曾就读于皇仁书院,故又有“皇仁之龙”的美誉(“皇仁”与“黄仁”粤音相同)。
简历
黄仁龙出身基层,童年居于湾仔大王东街一间月租50港元的板间房,在五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二,其父黄鉴烈籍贯广东省潮州,在街头卖雪糕,每月所得300至400港元收入,乃一家主要经济来源。至1980年代,黄一家“上楼”入住香港岛南区的公屋华富邨[1][2],但黄父即使生活好转,仍坚持摆档,直至黄仁龙由英国回港执业后才退休,将档口以低价转让予同行,结束长达30年的卖雪糕生涯。黄父的克勤克俭,对黄仁龙影响甚深,他年少时常替父亲搬汽水,有时更帮忙售卖雪糕。而他亦没有辜负父亲一片苦心,于轩尼诗道官立小学以出类拔萃成绩毕业后,成功考入名校皇仁书院,同届同学包括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属史钊域社,更曾为该校的总领袖生。
黄在皇仁书院成绩名列前茅,自中三开始每年也考获全级第一,因此每年也获学校颁发奖学金,在中六时成为了该校总领袖生,并在香港中学会考和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分别取得中学会考7优(包括英国语文、地理、历史、生物、数学、中国语文、中国历史,美术则获D级)[3],和高级程度会考3优1良的佳绩,被誉为“皇仁之龙”。他曾在校刊《黄龙报》上撰文,以香港主权问题为背景,慨叹当时的香港人对居住的地方没有归属感。
1983年中学毕业后,获李国宝设立的菲腊亲王奖学金,负笈英国剑桥大学主修法律,获颁剑桥大学学士(法律)及剑桥大学硕士(法律)学位。1987年获认许为英格兰大律师,同年获认许为香港执业大律师。回港后曾跟随上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的李国能学习,是李国能的最后一位弟子。2002年获认许为资深大律师。2003年7月至8月期间,曾担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2005年10月,获委太平绅士。2007年10月2日,获英国伦敦四大律师学院之一中殿律师学院选为委员,委员是律师学院的资深成员。
此外,黄曾在1989年至1990年、1997年至2002年及2003年至2005年,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成员,并于2003年至2005年出任该会法律教育委员会主席。2005年,被美国互联网入门网站雅虎香港评为本地风云人物第2位。同年,黄仁龙获曾荫权邀请加入特区政府,当时仅认识数个月[4]。
黄仁龙现时为香港著名大律师事务所天博大律师事务所(Temple Chambers)的成员,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唐明治、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石永泰、香港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汤家骅、前监警会主席翟绍唐等法律界重量级人马都是他的同事。
黄仁龙曾出任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主席、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主席,以及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上诉委员会主席;亦曾担任香港施达基金会副主席,并为香港基督教关怀无家者协会担任顾问和参与义务工作。
黄仁龙没有政党背景,政治上较中立。虽然他被认为理念上与泛民主派较接近,但他没有跟随泛民主派的行动,例如:在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时没有跟随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其他选委会委员投票予民主派候选人梁家杰,而投了弃权票。
2012年,黄仁龙放弃加入特区政府的新内阁,于6月30日正式离任,由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袁国强接任律政司司长。
2017年,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中,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替曾荫权求情时盛赞他在法治方面的贡献,包括他担任律政司司长的7年期间,曾荫权从未背离律政司的意见而行。他暗示曾荫权顶住中方压力,在处理2011年刚果案时不主动提请释法,而是留待香港终审法院提请[4]。
2019年11月起,黄仁龙担任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的主席一职,协助政府检讨精神健康政策并提供意见。
感情、个人生活
在1991年至1996年当义工期间,黄认识了现任妻子陈筱茵——著名工业家陈道宣的女儿。陈家十分富有,两人于1996年结婚时,黄更把收到的数十万港元贺礼送予露宿者组织。 陈筱茵曾任职于银行,现乃全职家庭主妇,他们育有三女一男。
荣誉
参考资料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