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县 (源州)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长江县是唐代源州所属的一个县,武德五年以光安县置源州,又置水源县、安银县、河龙县、长江四县,贞观八年更名阿州,十三年州废,省水源、河龙、 长江三县[1]。 注释 [1]“九德,中下。武德五年置安远、昙罗、光安三县。是年,以光安置源州,又置水源、安银、河龙、长江四县。贞观八年更名阿州,十三年州废,省水源、河龙、 长江,以光安、安银来属。安远、昙罗、光安、安银后皆省。”。《新唐书》卷四十三上驩州日南郡 这是一篇关于唐朝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长江县是唐代源州所属的一个县,武德五年以光安县置源州,又置水源县、安银县、河龙县、长江四县,贞观八年更名阿州,十三年州废,省水源、河龙、 长江三县[1]。 注释 [1]“九德,中下。武德五年置安远、昙罗、光安三县。是年,以光安置源州,又置水源、安银、河龙、长江四县。贞观八年更名阿州,十三年州废,省水源、河龙、 长江,以光安、安银来属。安远、昙罗、光安、安银后皆省。”。《新唐书》卷四十三上驩州日南郡 这是一篇关于唐朝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