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竹风力发电站位于台湾桃园市芦竹区,为隶属于台湾电力公司旗下的风力发电站。由于其发电站位置恰巧位于桃园国际机场之高度限制区下,因此该风力发电站之规模与单部机组容量较小[6]。
芦竹风力发电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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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 台湾电力公司芦竹风力发电站 |
国家/地区 | 中华民国(台湾) |
位置 | 桃园市芦竹区海湖里 |
坐标 | 25°07′03″N 121°16′36″E |
现况 | 商转中 |
始建日期 | 2013年12月 |
启用日期 | 2015年2月2日 |
建造费用 | 新台币4.8亿元[1] |
持有单位 | 台湾电力公司 |
运营单位 | 台湾电力公司再生能源处 |
风力发电场 | |
类型 | 风力发电 |
轮毂高度 | 55公尺[2] |
转子直径 | 44公尺[3] |
额定风速 | 16.5公尺/每秒[3] |
发电概况 | |
装机机组 | 8部(单机0.9MW) |
厂牌和型号 | 德国爱纳康E-44/900型风力发电机[4] |
计划建设机组 | 无 |
额定容量 | 7.2MW[5] |
年发电量 | 年发电量2,100万度 |
网站 | |
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官方网站 | |
2017-09-19 |
沿革
芦竹风力发电站为台湾电力公司所推动之“风力发电十年发展计画”中的第四期开发计画[7]。于2010年送交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并通过审查案后开始进行开发作业[6][8]。2013年8月15日,台湾电力公司前芦竹乡海湖村社区活动中心召开环境影响公开说明会[2]。
于说明会中与会居民表示,质疑台电公司在风力发电机施作时,计画将移除海岸线共计4,000吨的土方,而芦竹乡海岸已长年发生海岸侵蚀之状况,因此要求台电公司需兴建海岸堤防作为侵蚀防范[2]。而里民代表刘胜全也表示,风力发电站动工前的回馈金发放给桃园县政府与芦竹乡公所,将无法实际运用在发电站所在的海湖村,尤其2014年底桃园县将升格为直辖市后,芦竹区公所将无法自主运用回馈金因此要求台电公司需再进行商讨[2]。
桃园在地联盟总干事潘忠政也提出质疑,由于台电公司规画设置5号风力发电机的位置正好位在防风林的候鸟栖息地,并且1和2号风力发电机组距离台61线(西滨快速公路)不到200公尺,可能对生态与用路人生命安全带来影响。台湾电力公司会后表示,将会持续与居民沟通,消除疑虑后才开始动工[2]。
2013年底,芦竹风力发电计画正式动工,由中兴电工集团得标负责风力发电机的基地施工与机组安装工程,并且因芦竹风力发电站所在的位置正好位于桃园国际机场的高度限制区内,因此该发电站的风力发电机规模较小[6]。芦竹风力发电站总共架设8部德国爱纳康制装置容量0.9MW的风力发电机,高度55公尺,所产生之电力并联于台电公司之输电系统中使用[4]。
2015年2月2日芦竹风力发电站完工,开始与台电输电系统并联商转发电。发电站开始商转后每年预估约可生产2,100万度的电力,可供应1万7,000多用户每月的用电[1][5]。
设备
参见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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