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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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逢春(1532年2月19日—1589年9月12日),字叔仁,号和斋浙江绍兴府馀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事实速览 叶逢春, 籍贯 ...
叶逢春
大明湖广郧阳府知府
籍贯浙江绍兴府馀姚县民籍
字号字叔仁,号和斋
出生嘉靖十一年正月十四日
(1532年2月19日)
逝世万历十七年八月三日
(1589年9月12日)
配偶配吴氏,累封宜人
亲属(子)叶宪祖(进士);(孙)叶如檀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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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浙江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十七名进士[1][2]。兵部观政,本年六月除宁国府推官,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升抚州府通判,四年六月升工部都水司主事,万历二年(1575年)二月升营缮司员外郎,丁母忧归。五年正月复除本部虞衡司,二月升都水司郎中,六年八月升庐州府知府,十一年二月调湖广郧阳府知府,丁父忧归。十四年正月考察致仕[3][4]

家族

曾祖叶世荣;祖父叶景贤,号半轩,封工部郎中;父叶选,号后皋,官工部部中。前母徐氏(赠安人);母罗氏,累封宜人[5]。兄叶逢阳(州判)、弟叶逢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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