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县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萨拉齐县,中国旧县名。 清乾隆六年(1741年,一说乾隆四年)置萨拉齐协理通判厅。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1912年改为“萨拉齐县”,属山西省,驻萨拉齐镇。1928年后,属绥远省。1958年5月25日萨拉齐县撤销。原萨拉齐县西部的杨圪楞、鄂尔圪逊、沙尔沁、大巴拉盖等4个乡划归包头市,其余行政区域划归土默特旗,土默特旗驻萨拉齐镇。 1965年土默特旗撤销分设为土默特右旗和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驻萨拉齐镇。[1] 参考资料 [1]土默特右旗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网. 2013-04-25 [2021-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2). 外部链接 这是一篇关于内蒙古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萨拉齐县,中国旧县名。 清乾隆六年(1741年,一说乾隆四年)置萨拉齐协理通判厅。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1912年改为“萨拉齐县”,属山西省,驻萨拉齐镇。1928年后,属绥远省。1958年5月25日萨拉齐县撤销。原萨拉齐县西部的杨圪楞、鄂尔圪逊、沙尔沁、大巴拉盖等4个乡划归包头市,其余行政区域划归土默特旗,土默特旗驻萨拉齐镇。 1965年土默特旗撤销分设为土默特右旗和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驻萨拉齐镇。[1] 参考资料 [1]土默特右旗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网. 2013-04-25 [2021-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2). 外部链接 这是一篇关于内蒙古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