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王国(英语:Kingdom of England;927年—1707年5月1日)是西欧历史上的一个国家,地处大不列颠岛南部,包含现今的英格兰与威尔士。王室的首要居所原本是汉普郡的温切斯特,但伦敦和格洛斯特被授予同样的地位——特别是伦敦,从1066年开始已经成为英格兰王国以及1707年联合法令生效以来的英国事实上的首都。
英格兰王国 Kingdom of Engla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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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年-1707年 | |||||||||||||
地位 | 护国公时期(1649年—1660年) | ||||||||||||
首都 | 温切斯特 (927−约1045) 伦敦 (约1045−1707) - 西敏(行政) - 伦敦城(商业) | ||||||||||||
常用语言 | 英语[a] 威尔士语[b] 康沃尔语 古诺斯语 (至11世纪) 坎伯兰语 (至11世纪) 盎格鲁-诺曼语 (11世纪–15世纪) 拉丁语[c] | ||||||||||||
宗教 | 基督教 | ||||||||||||
政府 | 君主专制与贵族封建制(927-1649,1660-1688) 单一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1689-1707) | ||||||||||||
君主 | |||||||||||||
• 927年–939年 | 埃塞尔斯坦(首任) | ||||||||||||
• 1702年–1707年 | 安妮(末任) | ||||||||||||
立法机构 | 英格兰议会 | ||||||||||||
• 上议院 | 贵族院 | ||||||||||||
• 下议院 | 平民院 | ||||||||||||
历史 | |||||||||||||
• 英格兰统一 | 10世纪(传统称927年) | ||||||||||||
• 诺曼征服 | 1066年–1088年 | ||||||||||||
• 威尔士法律法令 | 1535年–1542年 | ||||||||||||
1603年3月24日 | |||||||||||||
• 光荣革命 | 1688年12月11日 | ||||||||||||
1707年5月1日 | |||||||||||||
面积 | |||||||||||||
1283年–1542年估计 | 145,000平方公里 | ||||||||||||
1283年 | 145,000平方公里 | ||||||||||||
1542年 | 145,000平方公里 | ||||||||||||
1542年–1707年估计 | 151,000平方公里 | ||||||||||||
1707年 | 151,000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283年 | 500000 | ||||||||||||
• 1542年 | 3000000 | ||||||||||||
• 1707年 | 5750000 | ||||||||||||
货币 | 英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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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英国 |
历史
英格兰王国没有清晰的成立日期,其明确的历史从七国时代开始。这七个小国家分别是肯特、东盎格利亚、诺森布里亚、麦西亚、埃塞克斯、萨塞克斯和威塞克斯。[1]
8世纪时,威塞克斯王国从众小国之中脱颖而出。国王阿尔弗雷德反抗维京人侵略,率先以“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国王”自称。阿尔弗雷德之子长者爱德华继承父业,继续对维京人用兵,使英格兰大部分地区重归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统治。918年,爱德华的姐姐埃塞尔弗莱德去世,半年后,爱德华便从外甥女埃尔夫温手中夺取麦西亚王国的统治权。爱德华死后,其子埃塞尔斯坦于公元927年攻灭维京人掌控的诺森布里亚王国(斯堪的纳维亚约克),彻底统一六国。
埃塞尔斯坦于927年成功征服了斯堪的纳维亚约克的维京人,使其成为了整个英格兰的第一位统治者。在他的统治期间,王室一直是英国的中心。王位由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埃德蒙一世继承。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盎格鲁人和维京人间发生不计其数的战争,直到954年威塞克斯王国将斯堪的纳维亚约克吞并,战争才暂告一段落。
公元10世纪末,丹麦的维京人再度侵犯英格兰。1002年,英格兰国王埃塞尔雷德二世下令屠杀境内的维京人,结果激怒丹麦国王兼挪威国王八字胡斯韦恩。斯韦恩前后四次对英格兰用兵,最终1013年击败英格兰国王埃塞尔雷德二世,入主英格兰王国。自此开始以英格兰国王自称,可惜次年便告病逝,由儿子克努特继承王位。1016年,埃塞尔雷德二世病逝,其子刚勇者埃德蒙无法再跟克努特争胜,协议共治英格兰。当年11月30日,埃德蒙二世死去,英格兰完全由克努特统治,是为丹麦王朝。
丹麦王朝的统治直至1042年6月8日哈德克努特逝世为止,他是克努特大帝与埃塞尔雷德二世前妻、寡妇诺曼底的埃玛的儿子。哈德克努特没有自己的继承人,由埃塞尔雷德二世的儿子忏悔者爱德华继位。威塞克斯王朝复辟,重新拿回英格兰王国。
1066年1月4日/1月5日时,忏悔者爱德华驾崩,他并没有留下任何子嗣,王位由他的王后的兄弟哈罗德二世继承。而忏悔王爱德华的表弟诺曼底公爵威廉立即宣称自己拥有王位继承权。威廉率领一支由诺曼第与其他法国邦国组成的大军,开始入侵英格兰,并且在1066年9月28日在萨塞克斯地方登陆。哈罗德二世与他的军队在约克的斯坦福桥战役获得胜利(1066年9月25日)。他们行军穿过整个英格兰来对抗诺曼底公国的入侵,两军在黑斯廷斯战役取得重要的胜负(1066年10月14日)。哈罗德二世不幸兵败阵亡,及其两位弟弟也战死沙场。威廉获得最后的胜利,自此威塞克斯王朝灭亡。诺曼地公国征服英格兰,威廉一世在1066年12月25日加冕为国王,建立诺曼王朝。
威廉一世即位后,在政治上依附法国,下令编辑末日审判书,相当于现在人口、财产普查,透过此书他可以得到甫征服的国家的资讯,以便日后管理英格兰。为了镇压国内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叛乱,威廉一世引入欧洲大陆的分封土地制度,将英格兰的五分之一土地作为自己的领地。同时借由领主效忠、强化英格兰王权。引入了法语和法国的生活习惯,诺曼人的征服整个改变了英格兰的文化,甚至是其语言、习俗。
获得英格兰后,威廉并没有计划将王国与诺曼底公国合并一起。诺曼第公国仍是法国国王的附属国,不过身为诺曼底公爵,威廉仍然缺乏对法王腓力一世有效忠之心。独立的英格兰王国可以让他的统治不受到干扰。
1135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驾崩外甥史蒂芬继位,安茹帝国的国王若弗鲁瓦五世遂宣称其妻玛蒂尔达皇后有权继承英格兰王位 ,此后,两人在各自势力支持下掀开了为时19年的王位争夺战,英格兰陷入无政府状态 ,两派之间各有输赢,1153年,两派达成协议,英格兰国王史蒂芬死后由儿子亨利继承。
1154年,史蒂芬去世,依约由当时安茹帝国的国王亨利二世继位,开创了得名于若弗鲁瓦的帽饰的金雀花王朝。并掌有诺曼底公国与安茹帝国,在法国的大片领土。
英格兰王国与诺曼底公国在1204年仍然保持着共主邦联的模式。直到英格兰国王约翰失去掉整个诺曼底公国在法国的广大领地,公国领土只剩下海峡群岛,而广大的法国安茹领地则由法王腓力二世兼并。之后,英国数次以收复失土的名义向法国开战。
1214年7月,约翰在攻法国的战役中失利,他被迫向法国支付赔偿金。约翰仍然保有阿基坦公爵的封号以及领地,但国王声势权威沦丧。他的孙子爱德华一世在1282年击败威尔士末代王子卢埃林,但是仍然未征服威尔士。他在1301年将威尔士亲王的封号赐给他的长子爱德华二世,从此以后,“威尔士亲王”成为英格兰王子的封号。
1328年,法国由瓦尔德克伯爵接掌王位,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依母亲血脉声称有法国王位继承权,成为开启百年战争的引信。
金雀花王朝最后的君主是理查二世,1399年,他在远征爱尔兰时,被兰开斯特公爵亨利夺去王位,最后被囚禁至死。
爱德华三世为了争夺法国王位的继承权,而引发百年战争,这场战争从1337年至1453年,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是英国在法国的领地只剩下加莱市,法国收复其它所有领土。
英格兰在战后尚未恢复元气,紧接着为了王位争夺战的玫瑰战争(或蔷薇战争)爆发(1455年-1487年)。这是一场以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的支持者为了英格兰王位而发生的内战,而且这两个家族都是金雀花王朝的分支。造成兰开斯特王朝和约克王朝两朝不断反复轮替。1485年,来自德赫巴斯王国的亨利·都铎率军击败了约克王朝的英格兰国王理查三世。这场内战的结果是兰开斯特家族的女系男性后裔亨利·都铎与约克家族的长女约克的伊丽莎白结婚而结束战争。亨利登基后称为亨利七世,开创了都铎王朝。
1499年,亨利处决了约克王朝乃至于整个金花雀家族最后的合法男系成员第十七代沃里克伯爵爱德华,从此地位得到稳固。
来自德赫巴斯王国的亨利七世与她的王后约克的伊丽莎白是英国都铎王朝的创始者,都铎王朝统治王国的时期是1485年到1603年。期间,威尔士保持由13世纪晚期爱德华一世设立的一个独特法律与行政系统。都铎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亨利八世因为离婚问题和罗马教廷闹翻,于是成立英国新教,自己当教主,开始在全国强推宗教改革,查抄了全英格兰800多个教区,以改革的名义捣毁教堂,还通过圈地和围田或侵占民用耕地,积累财富,有了并入其他王国的资金。亨利八世以《1535年—1542年威尔士法案》将威尔士并入英格兰。从此,威尔士再不成为英格兰国王的个人采邑,而被并入英格兰,并派遣威尔士代表参加英格兰议会。
在亨利八世统治期间,1541年爱尔兰议会宣布亨利八世为爱尔兰国王,这也为爱尔兰王国与英格兰王国形成共主邦联的形式。
在亨利八世的长女、玛丽一世统治的时期,吉斯公爵于1558年1月7日占领加莱。1603年3月24日都铎王朝最后一位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逝世,都铎王朝完结。她的继承人是苏格兰的詹姆士六世,登上英格兰王位称为詹姆士一世。英格兰及苏格兰两个王国仍然维持共主邦联的关系,直至1707年。
英国斯图亚特王朝首任君王为詹姆士一世,其母遭苏格兰贵族驱逐,流亡英格兰,后来因为暗杀伊莉莎白女王一案被处死,詹姆士不谴责女王,反而讨好伊莉莎白。在伊莉莎白女王死后,在没有继承命令下成为英国国王,是为斯图亚特王朝。詹姆士一世死后,其子查理一世任内发生清教徒革命,最终被当众处决。
在1707年,英格兰及苏格兰两个王国在《1707年联合法案》通过后,共组大不列颠王国(1707年-1801年)。而在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斯图亚特王朝宣告灭亡。安妮女王是英格兰王国的最后一位女王,亦是大不列颠王国的第一位女王。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议会亦合并成大不列颠议会,议会位于伦敦西敏市的西敏区。在这个时候,英格兰王国终止以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存在,从此再没有国立的政府。但是在法律上,大不列颠王国的司法权只能管辖英格兰及威尔士(因为苏格兰仍然继续拥有自己的法律和法庭),于1800年后所组成的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之后仍然如此。
共和时期与护国公
英格兰王国自从927年到1707年联合法案通过后一直都是君主专制的国家,除了在1649年到1660年中间这11年,因为英国内战的关系,英格兰王国出现短暂的共和体制。
在国王查理一世被处死后,英格兰成为共和政体,这段期间称为“英格兰联邦”(1649年-1653年)。共和时期有位显著的将军奥利弗·克伦威尔设法将英格兰共和政府的统治权扩张到爱尔兰与苏格兰。
在成功的占领苏格兰和爱尔兰后,克伦威尔实际掌握大权,他解散国会,并任命自己为护国公,1653年,奥利弗·克伦威尔解散残馀国会,自任为护国公,其任期为终身职,在这段时间他实施独裁统治,改国号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联邦(Commonwealth of England, Scotland and Ireland)。直到1658年9月3日克伦威尔过世后,由儿子理查·克伦威尔接任护国公之职。然而,理查无法控制政府,只好宣布辞职黯然下台。共和政府再度成立,但是无法有效的控制整个国家。只好在1660年将亡命法国的查理·斯图亚特召回伦敦即位,为查理二世,斯图亚特王朝复辟。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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