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权術語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航权(英语:Freedoms of the air)是指国际民航航空运输中的过境权利和运输业务的相关权利。在不同的两个国家交换与协商这些权利时,一般采取对等原则,有时候某一国会提出较高的交换条件或收取补偿费以适当保护该国航空企业的权益。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1年10月29日) 航权来源于1944年在芝加哥签署的“芝加哥协定”,该协定草拟有关两国间协商航空运输条款蓝本,有关条款一直沿用至今。具体分为九种。[1]
航权(英语:Freedoms of the air)是指国际民航航空运输中的过境权利和运输业务的相关权利。在不同的两个国家交换与协商这些权利时,一般采取对等原则,有时候某一国会提出较高的交换条件或收取补偿费以适当保护该国航空企业的权益。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1年10月29日) 航权来源于1944年在芝加哥签署的“芝加哥协定”,该协定草拟有关两国间协商航空运输条款蓝本,有关条款一直沿用至今。具体分为九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