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宪兵队 (日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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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宪队为台湾日治时期的宪兵部队,主要负责维持军纪等军事警察事务,并兼责行政及司法警察事务,宪兵队本部位在台北市乃木町(现在台北宪兵队所在街廓)。台湾的宪兵在日治前期由台湾总督指挥,而台湾最初尚无警察编制时,完全依靠宪兵维持治安及扫荡反抗势力[1]。1895年8月,“台湾宪兵队”成立,其在不久后于1897年9月被裁撤而改隶属东京的“宪兵司令部”,并将台湾分属三个宪兵队。1904年,台湾的三处宪兵队统一为“第十三宪兵队”,并在1907年改称“台湾宪兵队”。1919年10月后,台湾宪兵队改由台湾军司令部指挥并隶属“宪兵队”,并在1940年改为宪兵队下的“台北宪兵队”、“台南宪兵队”。1942年5月,成立“台湾宪兵队司令部”,而台湾宪兵队自宪兵队独立,下辖台北、台南宪兵队。1945年3月,改在五州三厅各设置8处宪兵队。
台湾的宪兵人数在日治初期最多接近四千人[1],在1897年时设有28个宪兵分队,之后因警察逐渐充实、治安平稳,宪兵编制逐渐缩编,在1904年时仅剩4个宪兵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