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内阁官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国国务卿(英语: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State),直译为美国国务部长,前称即其前身为美国外交部长(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Foreign Affairs)是美国国务院的首长,同时为美国内阁阁员,主管美国外交事务。国务卿代表美国总统执行对外政策,相当于美国外交部长,其地位要比其他内阁部长高,是所有内阁部长中的首席。
现任美国国务卿为马可·鲁比奥,于2025年1月20日上任。
其前身为美国外交部长,始建于1781年1月10日,终止于1789年9月15日,《邦联条例》允许邦联议会选择“可根据需要选拔对美国外交事务的委员会和人员。”1780年1月10日,联邦国会成立了外交部门。[1]1781年8月10日,美国国会选择一个来自纽约州的国会代表罗伯特·李维顿作为首任外交部长,1781年10月20日,他正式宣布就职,他的任期一直到1783年6月4日。他的继任者约翰·杰伊的任期一直到1789年3月4日。
美国国务卿是美国联邦政府中地位最高的内阁部长,如果总统无法有效行使总统权力能力或者意外死亡,按照美国总统继任顺序,国务卿排在第四位,即排在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临时议长之后。
美国国务卿与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被视为美国内阁最重要的四大职位。[2]正因如此,建国以来总统任命的国务卿一如副总统一样,也是极具重要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例如美国开国元勋汤玛斯·杰佛逊便曾任乔治·华盛顿的第一任国务卿,亨利·基辛格曾任理查德·尼克松的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曾任巴拉克·奥巴马的第一任国务卿。
根据宪法,美国总统决定美国的外交政策。国务卿由总统在参议院建议和同意下任命,是总统的首席外交顾问。国务卿通过国务院和美国外交部执行总统的外交政策。
国务院于1789年由国会创建,前身是外交部,是美国政府的高级行政部门。自那时以来,国务卿与外交事务有关的职责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随著国际承诺的增加,这些职责变得更加复杂。这些职责国务院的活动和责任包括以下内容:[3]
此外,国务卿保留国会于1789年委托给国务院的国内职责。其中包括保管美国国玺、准备某些总统公告、公布条约和国际法案以及美国对外关系的官方记录,以及某些原始条约和国际协定的保管。部长还充当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关于向外国引渡逃犯或从外国引渡逃犯的沟通渠道。
如果国务卿在任职期间辞职,那么按美国法律规定,常务副国务卿就将暂行代理国务卿职务,直到总统提名新的国务卿,并经参议院行使同意权,通过新的国务卿任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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