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杨廷和内阁成立于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1517年11月28日),结束于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1524年3月15日)。是明武宗统治下的最后一个内阁,亦是明世宗统治下的第一个内阁,由在家乡守丧期满的前任首辅杨廷和奉召返京组阁[1][2]。
Quick Facts 第二次杨廷和内阁, 建立日期 ...
第二次杨廷和内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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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 1517年11月28日 (1517-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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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日期 | 1524年3月15日 (15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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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 明武宗(1517-1521) 明世宗(1521-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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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脑 | 杨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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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政府首脑 | 梁储(1517-1521) 蒋冕(1521-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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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政党 | 卫礼派(政治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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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党 | 议礼派(政治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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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党领袖 | 张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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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梁储内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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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蒋冕内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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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1521年4月20日),武宗在豹房驾崩,由于没有子嗣,内阁援引《皇明祖训》选立皇位继承人:武宗唯一的弟弟蔚悼王朱厚炜早殇,明孝宗绝嗣;上推至明宪宗家系,孝宗两兄(无名皇长子、悼恭太子朱祐极)无子即逝,四弟兴献王朱祐杬逝于正德十六年(1519年),其长子岳怀王朱厚熙早殇,次子为嗣位兴王朱厚熜。杨廷和遂按“兄终弟及”的原则征召朱厚熜出任皇帝,朱厚熜于同年四月二十二日(5月27日)入京即位,是为世宗[3][4]。
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1524年3月15日),杨廷和在大礼议之争中失利,请辞获准[5][6];同日由次辅蒋冕继任内阁首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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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宗在位期间,将大半心力投注于南征北讨,与主张勤修内政的杨廷和内阁多有抵触:
1.正德十三年(1518年)七月,武宗以边疆多有警报为由,自命“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统领六师前往征讨,以将领江彬、许泰备兵偕同北出塞外,令内阁草拟诏书。内阁大臣均认为不可,武宗遂再在左顺门召集百官面谕。杨廷和、蒋冕告病不去,梁储、毛纪则哭泣地进谏,众位大臣听后亦大哭,武宗仍然不收回成命。之后毛纪亦因借病不上朝,惟梁储坚持进谏数日,武宗亦不听从。九月十六日(10月20日),武宗以大将军“朱寿”肃清边境,自行加封为镇国公,梁储、毛纪进言反对,武宗不报批准,随后游历宣府、大同,直至延绥。梁储屡次上疏,均不予省察[13][14]。
2.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宁王朱宸濠在南昌起兵造反,迅速攻占南康、九江,并计划出兵攻取南京,进而北上入朝监国[15][16]。南赣巡抚王守仁、吉安知府伍文定募兵勤王,于同年七月二十六日(8月20日)歼灭叛军并生擒朱宸濠[17]。武宗为肃清宁王馀党,遂决意亲自视察长江一带,令梁储、蒋冕随行,杨廷和、毛纪留守京师主持政务,展开将近两年的南巡。同年十二月,武宗在南京受朱宸濠降,之后仍不愿回朝,继续巡幸江浙地区,梁、蒋二人于是在行宫门前长跪上疏,请武宗早日班师回朝,武宗在处死朱宸濠后,最终于次年十二月十日(1521年1月18日)返京主政[18][19][20]。
世宗即位之初,由于自旁系入继大统,尚不知如何运用皇权行事,朝政多委由杨廷和内阁处理。杨廷和改革吏治,节省浪费,清除宦官,颇有建树。然而,世宗在尊奉亲生父母的礼节上与杨廷和意见相左,导致杨廷和内阁终究失势垮台:
1.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1521年6月1日),世宗下令群臣议定及生父朱祐杬的主祀及封号。以杨廷和为首的朝中大臣认为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继大宗,就应该尊奉正统,要以孝宗为皇考(宗法上的父亲),兴献王改称“皇叔考兴献大王”,母妃蒋氏为“皇叔母兴国大妃”,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侄皇帝”,另以益王次子崇仁王朱厚炫为兴献王之嗣,主奉兴王之祀。世宗认为此举等同于背弃亲生父母,无法接受朝臣的提议,双方陷入僵局[21]。七月三日(8月4日),新科进士张璁上《大礼疏》,认为世宗即位是继承皇统,而非继承皇嗣,建议世宗仍以生父为考,在北京别立兴献王庙[22]。世宗见此奏章后表示赞同,然而张璁人单势孤,难以动众,世宗唯有先行妥协。但在奉迎生母蒋妃入京的礼仪上,世宗坚持行以迎皇太后之礼,遭到杨廷和反对后,表示愿意辞位,奉母返回安陆,杨廷和只得让步。同年十月,世宗尊父亲为“兴献帝”,母亲为“兴献后”,并以太后礼迎母亲入宫[23]。
2.嘉靖元年正月,清宁宫发生火灾,杨廷和内阁借此宣称世宗尊父母为帝后,使得祖宗难容、五行失序,世宗只得暂称孝宗为皇考,孝宗皇后为圣母,兴献帝、兴献后为“本生父母”[24]。次年十一月,时任南京刑部主事的张璁与同僚桂萼重提旧议,奏请世宗正式奉兴献帝为皇考,获得南京兵部右侍郎席书、吏部员外郎方献夫等人支持[25],朝廷遂正式分化为以孝宗为皇考的“卫礼派”(杨廷和为首)与以兴献帝为皇考的“议礼派”(张璁为首)。世宗依从议礼派的主张,定于隔年重议兴献帝地位及尊号,杨廷和坚持原议,只得致仕归乡。
《明史》(卷190):“储惧不克任,以廷和服阕,屡请召之。廷和还朝,储遂让而处其下。”
《明史》(卷16):“(正德十二年)十一月丁亥,召杨廷和复入阁。”
《明史》(卷190):“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张永至阁,言帝崩于豹房。以皇太后命,移殡大内,且议所当立。廷和举《皇明祖训》示之曰:“兄终弟及,谁能渎焉!兴献王长子,宪宗之孙,孝宗之从子,大行皇帝之从弟,序当立。”梁储、蒋冕、毛纪咸赞之。乃令中官入启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顺门下。顷之,中官奉遗诏及太后懿旨,宣谕群臣,一如廷和请,事乃定。”
《明史》(卷17):“夏四月癸未,发安陆。癸卯,至京师,止于郊外。礼官具仪,请如皇太子即位礼。王顾长史袁宗皋曰:“遗诏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大学士杨廷和等请如礼臣所具仪,由东安门入居文华殿,择日登极。不允。会皇太后趣群臣上笺劝进,乃即郊外受笺。是日,日中,入自大明门,遣官告宗庙社稷,谒大行皇帝几筵,朝皇太后,出御奉天殿,即皇帝位。”
《明史》(卷190):“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后请益力。又以持考献帝议不合,疏语露不平。三年正月,帝听之去。责以因辞归咎,非大臣道。然犹赐玺书,给舆廪邮护如例,申前荫子锦衣卫指挥使之命。给事、御史请留廷和,皆不报。廷和去,始议称孝宗为“皇伯考”。”
《明史》(卷17):“(嘉靖三年)二月丙午,杨廷和致仕。”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储五月致仕,加左柱国。”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冕正月加少傅谨身殿大学士。”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纪正月加少保,改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五月升吏部左侍郎晋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九月卒。”
《明史》(卷109):“(正德九年)宏五月致仕。”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费宏四月召,十月入,加柱国少保。”
《明史》(卷190):“十三年七月,帝从江彬言,将遍游塞上。托言边关多警,命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统六师往征,令内阁草敕。阁臣不可,帝复集百官左顺门面谕。廷和、冕在告,储、纪泣谏,众亦泣,帝意不可回。已而纪亦引疾,储独廷争累日,帝竟不听。逾月,帝以大将军寿肃清边境,令加封镇国公。储、纪上言:“公虽贵,人臣耳。陛下承祖宗业,为天下君,奈何谬自贬损。既封国公,则将授以诰券,追封三代,祖宗在天之灵亦肯如陛下贬损否?况铁券必有免死之文,陛下寿福无疆,何甘自菲薄,蒙此不祥之辞。名既不正,言自不顺。臣等断不敢阿意苟从,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祸也。”不报。帝遂历宣府、大同,直抵延绥。储等疏数十上,悉置不省。”
《明史》(卷16):“(正德十三年)秋七月己亥,录应州功,叙荫陞赏者五万馀人。丙午,复如宣府。八月乙酉,如大同。九月庚子,次偏头关。癸丑,敕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亲统六师,肃清边境,特加封镇国公,岁支禄米五千石。吏部如敕奉行。”甲寅,封朱彬为平虏伯,朱泰为安边伯。冬十月戊辰,渡河。己卯,次榆林。十一月庚子,调西官厅及四卫营兵赴宣、大。壬子,次绥德,幸总兵官戴钦第。十二月戊寅,渡河,幸石州。戊子,次太原。”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七》:寻各官入谢,拜毕,左右带甲露刃侍卫者数百人。宸濠出立露台,大言曰:“太后有密旨,令我起兵入朝监国,汝等知之乎?”都御史孙燧毅然曰:“密旨安在?”濠曰:“不必多言,我今往南京,汝保驾否?”燧张目直视濠,厉声曰:“天无二日,臣安有二君?太祖法制在,谁则敢违?”濠大怒,命缚燧,众骇愕,相顾失色。按察司副使许逵大呼曰:“孙都御史,朝廷大臣,汝反贼,敢擅杀耶?”顾燧语曰:“我欲先发,不听,今制于人,尚何言!”濠并缚之。讯逵且何言?逵曰:“惟有赤心耳,岂从汝反!”且缚且骂。贼捶折燧左臂,并缚逵,喝校尉火信等拽出惠民门外杀之。逵且死,骂曰:“今日贼杀我,明日朝廷必杀贼!”
《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四:年谱二》:(正德十四年六月)戊寅,(宸濠)袭南康,知府陈霖等遁。己卯,袭九江,兵备曹雷、知府汪颖、指挥刘勋等遁,属县闻风皆溃。濠初谋欲径袭南京,遂犯北京,故乘胜克期东下。
《明史》(卷16):“(正德十四年七月)甲辰,帝自将讨宸濠,安边伯朱泰为威武副将军,帅师为先锋。丙午,宸濠犯安庆,都指挥杨锐、知府张文锦御却之。辛亥,提督南赣汀漳军务副都御史王守仁帅兵复南昌。丁巳,守仁败宸濠于樵舍,擒之。”
《明史》(卷16):“(正德十四年)八月癸未,车驾发京师。丁亥,次涿州,王守仁捷奏至,秘不发。冬十一月乙巳,渔于清江浦。壬子,冬至,受贺于太监张阳第。十二月辛酉,次扬州。乙酉,渡江。丙戌,至南京。”
《明史》(卷190):“宁王宸濠反,帝南征,储、冕扈从。在道闻贼灭,连疏请驾旋。抵扬州,帝议南京行郊礼。储、冕计此议行,则回銮益无日,极陈不可,疏三上始得请。帝以宸濠械将至,问处置之宜。储等请如宣宗征高煦故事,罪人既得,即日班师。又因郊期改卜,四方灾异、边警,乞还乘舆。疏八九上,帝殊无还意。是秋,行在有物若豕首堕帝前,色碧,又进御妇人室中,若悬人首状,人情益惊。储、冕危言谏,帝颇心动。而群小犹欲导帝游浙西,泛江、汉。储、冕益惧,手疏跪泣行宫门外,历未至酉。帝遣人取疏入,谕之起。叩头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帝不得已,许不日还京,乃叩头出。”
《明史》(卷16):“(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宸濠伏诛。甲午,还京师,告捷于郊庙社稷。”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四月)戊申,命礼官集议崇祀兴献王典礼。礼部尚书毛澄请于大学士杨廷和,廷和出汉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曰:“此篇为据,异议者即奸谀当诛。”时有待对公交车举人张璁者,为礼部侍郎王瓒同乡士,诣瓒言:“帝入继大统,非为人后,与汉哀、宋英不类。”瓒然之,宣言于众。廷和谓瓒独持异议,令言官列瓒他失,出为南京礼部侍郎,而以侍读学士汪俊代之。尚书毛澄会公卿台谏等官六十馀人上议:“汉成帝立定陶王为嗣,而以楚王孙后定陶,承其王祀,师丹以为得礼。今上入继大统,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后兴国。其崇号则袭宋英故事,以孝宗为考,兴献王及妃为皇叔父母。祭告上笺称侄,署名。而令崇仁主考兴献王,叔益王。”帝览曰:“父母可移易乎?其再议!”于是廷和及蒋冕、毛纪等复上言:“程颐《濮议》,最得礼义之正,皇上采而行之,可为万世法。兴献祀事,今虽以崇仁主,异日仍以皇次子后兴国,而改崇仁为亲藩。天理人情,庶无两失。”尚书澄、侍郎俊等六十馀人,亦复上议如廷和言。帝不听,仍命博考典礼,以求至当。已而廷和复上言:“舜不追崇瞽瞍,汉世祖不追崇南顿君。皇上取法二君,斯圣德无累。”澄等七十馀人又上议:“武宗皇帝以神器授之陛下,有父道焉。特以昭穆既同,不可为世。孝庙而上,称祖、曾、高,以次加称,岂容异议!兴献王虽有罔极恩,断不可以称孝庙者称之也。”因录魏明帝诏文以上。留中不报。御史周宣、进士屈儒、侯廷训亦各奏议如礼官指,帝终不从。六月,敕修《武宗实录》,仍命礼官集议追崇大礼。”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七月,观政进士张璁上《大礼疏》,曰:“朝议谓皇上入嗣大宗,宜称孝宗皇帝为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王妃为皇叔母者,不过拘执汉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汉哀、宋英皆预立为皇嗣,而养之于宫中,是明为人后者也。故师丹、司马光之论,施于彼一时犹可。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于崩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遗诏,迎取皇上,入继大统。遗诏直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初未尝明著为孝宗后,比之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较然不同。夫兴献王往矣,称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无疑也。今圣母之迎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况兴献王惟生皇上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父母之义。故皇上为继统武宗,而得尊崇其亲则可;谓嗣孝宗,以自绝其亲则不可。或以大统不可绝为说者,则将继孝宗乎?继武宗乎?夫统与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帝承惠帝之后,则弟继;宣帝承昭帝之后,则以兄孙继。若必强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当有称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谓之统矣。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
《明史》(卷17):“(正德十六年)冬十月己卯朔,追尊父兴献王为兴献帝,祖母宪宗贵妃邵氏为皇太后,母妃为兴献后。壬午,兴献后至自安陆。”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世宗嘉靖元年春正月,郊祀甫毕,清宁宫小房灾,杨廷和、蒋冕、毛纪、费宏上言:“火起风烈,此殆天意。况迫清宁后殿,岂兴献帝、后之加称,祖宗神灵容有未悦乎?”给事中邓继曾上言:“五行火主礼。今日之礼,名紊言逆,阴极变灾。臣虽愚,知为废礼之应。”主事高尚贤、郑佐相继上言:“郁攸之灾,不于他宫,而于清宁之后;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馀。变岂虚生,灾有由召。”帝览之心动,乃从廷和等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复加矣。”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嘉靖二年十一月)南京刑部主事桂萼日与张璁讨论古礼,其议符合。至是上言大礼,并献席书、方献夫《议草》,疏曰:“臣闻古者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闻废父子之伦,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礼官以皇上与为人后,而强附末世故事,灭武宗之统,夺兴献之宗。夫孝宗有武宗为子矣,可复为立后乎?武宗以神器授皇上矣,可不继其统乎?今举朝之臣,未闻有所规纳者,何也?盖自张璁建议,论者指为干进。故达礼之士,不敢遽言其非。切念皇上在兴国太后之侧,慨兴献帝弗祀三年矣。而臣子乃肆然自以为是,可乎?臣愿皇上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兴国太后曰圣母,武宗曰皇兄,则天下之为父子君臣者定。至于朝议之谬,有不足辨者。彼所执不过宋濮王议耳。臣按:宋臣范纯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诏,亲许为仁宗子。至于封爵,悉用皇子故事,与入继之主,事体不同。’则宋臣之论,亦自有别。今皇上奉祖训入继大统,果曾亲承孝宗诏而为之子乎?则皇上非为人后,而为入继之主明矣。然则考兴献帝、母兴国太后,可以质鬼神俟百世者也。臣久欲上请,乃者复得见席书、方献夫二臣之疏,以为皇上必为之惕然更改,有无待于臣之言者。至今未奉宸断,岂皇上偶未详览耶?抑二臣将上而中止耶?臣故不敢爱死,再申其说,并录二臣疏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