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勋司,是中国古代吏部四司之一。 隋代始置司勋司,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管官员荫封,谥号,丧养,名籍等事。唐代以后沿用,金朝、元朝吏部不分司。明朝初年设司勋部,洪武二十九年设稽勋清吏司,民国后废除。 孙逢吉:《职官分纪》卷9《官告院》 这是一篇关于政府官制演进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