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
生物分類法中的基本單位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种(拉丁语:Species)或称物种,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物种位于生物分类法中最底级,在属之下。笼统来讲,同一物种的任意两个性别适当的健康个体,都能够交配繁殖出具生殖能力的后代。满足以上条件的最大群体称为物种。根据演化生物学家恩斯特·麦尔的定义,物种是:“能够相互配育的自然种群的类群,且这些类群与其它的类群在生殖上相互隔离。”[1]昆虫学家陈世骧(1978)对物种所下定义为:“物种是繁殖单元,由又连续又间断的居群所组成;物种是进化单元,是生物系统线上的基本环节,是分类的基本单元。”[2]
在分类学中,一个物种被赋予一个拉丁化的双名法名称[3]。该名称使用斜体印刷,手写时则加上底线;属名首字母大写,属名之后紧跟一个唯一的形容词,这个词称为种小名或种加词,其首字母不可大写。只有完整的双名制名称才称为“种名”,而非仅仅是双名制名称的第二个部分。例如人的种名叫Homo sapiens(智人),而不是sapiens。
物种也是演化和生物多样性的基本单元。[4] 在19世纪,生物学家们意识到物种可以在足够的时间内进化。查尔斯-达尔文于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解释了物种如何通过自然选择而产生。这一认识在20世纪通过遗传学和种群生态学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基因变异来自突变和重组,而生物本身是可移动的,由此导致地理隔离和遗传漂变两种不同的选择压力。基因有时可以通过水平基因转移在物种之间交换;新物种则可以通过杂交和多倍体迅速产生;物种也可能因各种原因而灭绝。然而,病毒是一种特殊情况,具有平衡的突变和选择的概率,可以被视为准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