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拉丁语:actus reus;英语发音:,或称危害行为)是普通法刑法学的一个概念,乃构成犯罪的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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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普通法的犯罪是由“犯罪意识”(mens rea)加上“犯罪行为”(actus reus)所构成,所谓的犯罪行为即是指构成犯罪的行为,例如谋杀罪的犯罪行为就是杀人。如果一个人仅有犯罪意识,而没有外在的犯罪行为,是不能被刑法所处罚的;而此两者也必需同时存在,不能够以事前或事后的犯意来指控犯罪,称为“共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