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道,字继善,浙江慈溪人。明朝初年文人,与同郡傅恕、郑真并称。
与兄本良俱有学行。得朱元璋召见并赐宴,宴上即兴赋诗称旨,委任为广信教授。洪武年间,经举荐,授广东石龙县知县,调江西永新县知县。
后来因为受牵连而被定罪,谪定远服役;放归不久逝世。[1]
《明史》 卷二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乌)斯道,字继善,慈溪人,与兄本良俱有学行。洪武中,斯道被荐授石龙知县,调永新,坐事谪役定远,放还,卒。斯道工古文,兼精书法。子缉,亦善诗文。洪武四年举乡试第一,授临淮教谕。入见,赐之宴,赋诗称旨,除广信教授,自号荣阳外史。
《明史》小评:脱文 卷二八五《赵埙传》附《乌斯道传》:“傅恕字如心,鄞人,与同郡乌斯道、郑真皆有文名……斯道字继善,慈溪人……子缉亦善诗文,洪武四年举乡试第一,授临淮教谕,入见赐之宴,赋诗称旨,除广信教授,自号荥阳外史。”这一段小传,我们如不参校旁书,便一辈子也不会明白它的错误,以为荥阳外史即是乌缉的别号,“子缉”下一段都是乌缉的传文了。但试一检王鸿绪《明史稿》[8]的传文,乌缉又作乌熙,“子缉亦善诗文”下“洪武四年举乡试第一”上有“真字千之”四字。这样一来,“洪武四年”以下一段便都成为郑真的小传,和乌氏父子毫不相干了。按张时彻《宁波府志·文学传·乌斯道传》:“子熙光,字缉之,为国子监丞,亦以诗文擅名。”《慈溪县志·文苑传》所载完全相同。由此可知斯道子名熙光,字缉之,《明史》作名缉固然错了,《明史稿》作名熙也不能算不错。《明史稿》“真字千之”四字是承上文“与同郡乌斯道、郑真皆有文名”说的。《明史》疏忽,落此四字,便张冠李戴[9],闹了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