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简化争论
對於簡體字的爭議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汉字简化争论是一个讨论汉字正式字体议题。
“汉字简化运动”主要指中国大陆推行、新加坡及马来西亚跟进采用的简化字。中华民国政府于1936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是汉字简化运动的首次官方尝试。但次年因时任考试院院长的戴季陶反对而作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重新推行简化字。中国共产党推行简化字当时也曾招致多方批评,于“大鸣大放”时更有激烈辩论,反右运动中批评者则遭到清算[1][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汉字简化运动者曾一度认为“汉字简化不是文字的根本改革,要进一步进行拼音化”,但在二简字遭遇到巨大的阻碍和失败之后,中国大陆就此放弃这种设想[5][6]。198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求国家语委“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正式宣告拉丁化道路的放弃,简化字作为中国大陆的官方书写系统一直使用至今[7]。
本条目中的“繁体字”是中国大陆对传统汉字字体的称呼,在香港、澳门等地区也较常使用此名称,中华民国官方称之为“正体字”[8][9][10]。由于两岸三地的使用习惯、文化认同、意识形态不同,至今简繁双方仍争执不休。汉字文化圈其他国家如日本、越南、韩国则较少关注这一争论。[1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分类,简化字为规范汉字,繁体字、异体字为非规范汉字,非特殊场合如书法、艺术、古籍、教育、研究外,不可使用于普通印刷品。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其他部分海外华人地区也采用简化字。[12]
日本和韩国的也有汉字简化方案,但没有中国的简化字规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