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巡抚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江西巡抚,明朝全称巡抚江西地方兼理军务,为明朝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清朝亦设有这个职位,全称为“巡抚江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顺治元年(1644年)始置,驻南昌,辖十一府。康熙三年(1664)起兼辖南安、赣州。
江西巡抚,明朝全称巡抚江西地方兼理军务,为明朝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清朝亦设有这个职位,全称为“巡抚江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顺治元年(1644年)始置,驻南昌,辖十一府。康熙三年(1664)起兼辖南安、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