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
汉民族语言的特定语言规则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标准汉语语法的始究始于清初。[1]现代汉语语法最大的特点是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名词没有格的变化,也没有性和数(少部份指人的词可能以“们”来指示其众数形)的区别。动词不分人称,也没有时态;另汉语常常可将多个动词给置于同一个句子中,此即连动结构。这一不同于欧洲语言的特点,使得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汉语被很多语言学家认为没有语法也没有词类,20世纪著名历史学家威尔·杜兰特在《文明的故事》第一卷《东方的遗产》一书中仍然认为汉语没有语法和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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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观点认为,汉语有语法也有词类,只是它的语法不同于欧洲语言,而且一个词语存在多词性现象。汉语语法的另外一个特点是省略,在存在上下文语境的情况下,不影响意思理解的词往往被省略掉。但现在受到西方语法影响,反而产生了累赘词,造成同样意思的词重复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