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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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大全》(Corpus Juris(亦作Iuris) Civilis),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由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主持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完成于公元529至565年。[1]
严格来说,《民法大全》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典。《民法大全》主要收集了罗马帝国的法律,以及权威法学家的法律解释。另外,此汇编也包括了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入门教材的法学阶梯,以及查士丁尼一世所颁布的新法律。[1]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
在西欧,民法大全在中世纪复兴,作为私法被“采用”或仿效。民法大全的公法内容则被各世俗国和罗马教廷作为法律的论据。复兴后的罗马法又成为所有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的鼻祖,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民事法典的规定也影响了天主教的教会法。但民法大全对当时英国发展出来的普通法系的影响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