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正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国家级正职,通称“正国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系中最高级别的领导干部,与国家级副职(副国级)并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级正职的职务包括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为首的全体中央政治局常委[1]。除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选出外,历任国务院总理也皆由政治局常委担任,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等领导职务自1993年起也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上述职务皆属于正国级范畴[2]。
国家级正职一词最早出现于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除现任国家级正职领导职务外,中国官方从未正式明确历史上所有的国家级正职职务名称,故仅能从官方报道的口径中推断历来的正国级职务。
部分担任国家级副职岗位的领导人也可享受国家级正职的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