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敖(?—前541年),芈姓,熊氏,名员,(《左传》称之为熊纴),楚康王之子。战国时代楚国竹简《楚居》和《系年》分别称其为嗣子王和孺子王[1][2]。
大事记
- 郏敖三年,以季父公子围任令尹,主兵事。但此人有篡位野心。他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在郑边境修筑犨、栎、郏三城,郑人害怕。
- 郏敖四年,公子围出使郑国,听闻郏敖患病而还。十二月借入宫问疾之机弑郏敖并杀其子公子慕、公子平夏而自立,是为楚灵王。
家庭
Quick Facts 楚郏敖在位年在《春秋》经时代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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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 公子慕,于郏敖四年十二月在宫中被杀。
- 公子平夏,于郏敖四年十二月在宫中被杀。
注释
清华简《楚居》:“至恭王、康王、嗣子王皆居为郢。至灵王自为郢徙居秦溪之上”。转引自董珊:救秦戎铜器群的解释 ,发表于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存档副本. [2012-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