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国旗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格林纳达国旗,是格林纳达的国旗,启用于1974年。旗色为红、黄、绿,为泛非颜色。旗上一共七颗星,边上六颗星象征六个行政区,中间的被红圈围绕的星代表其首都圣乔治。左边三角内图案象征肉豆蔻,是格林纳达的主要作物,亦表示着与格林纳达旧名“香料岛”(Isle of Spice)的联系。[1] Quick Facts 用途, 比例 ...格林纳达用途国旗比例3:5启用日期1974年2月7日设计者安东尼·C·乔治 用途民用旗(海)、政府旗(海)比例1:2 用途军旗(海)比例1:2 Close 旗上红色代表勇气及活力,黄色代表智慧与温暖,绿色则代表植被与农业。 1967-1974年格林纳达旗
格林纳达国旗,是格林纳达的国旗,启用于1974年。旗色为红、黄、绿,为泛非颜色。旗上一共七颗星,边上六颗星象征六个行政区,中间的被红圈围绕的星代表其首都圣乔治。左边三角内图案象征肉豆蔻,是格林纳达的主要作物,亦表示着与格林纳达旧名“香料岛”(Isle of Spice)的联系。[1] Quick Facts 用途, 比例 ...格林纳达用途国旗比例3:5启用日期1974年2月7日设计者安东尼·C·乔治 用途民用旗(海)、政府旗(海)比例1:2 用途军旗(海)比例1:2 Close 旗上红色代表勇气及活力,黄色代表智慧与温暖,绿色则代表植被与农业。 1967-1974年格林纳达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