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蔡素女(1903年—1993年),原名蔡素女青娥[1],是一位出身云林北港政治人物妇权运动者。

生平

早年生活

1903年,蔡素女出生于大槺榔东顶堡的一个汉学世家。她的祖父曾任北港朝天宫管理人以及北港区区长;她的父亲蔡幼廷是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首届毕业生,毕业后在北港公学校担任教师,后又从事经商,并设立北港大正制酒会社(后改名庆昌商行);她的母亲是出身斗南地区的张金莲。蔡素女有一蔡亦好及一蔡寿郎。

童年时,蔡素女的母亲曾欲将她与姊姊一同裹小脚,但在父亲一再强调男女平等观念且表示反对缠足下作罢。

毕业于北港公学校后,蔡素女考入台北州立台北第三高等女学校。毕业于台北州立台北第三高等女学校后,她曾想前往日本继续进修,但被父亲要求返回北港公学校担任教师。

1923年,经蔡培火介绍,蔡素女与来自彰化医师林丽明结婚。婚后,林丽明在北港开设医院,并将台湾民众党北港支部设于院内。不久,林丽明遭警察拘留,林蔡素女四处寻求辩护士协助并同意妥协,当局方准许释放;此后,夫妻俩对于社会运动的支持转为幕后资金援助为主。 同时,林蔡素女也在家中另外成立“家庭副业无料讲习班”,免费教导当地妇女编织毛衣及儿童衣帽等。后来,林蔡素女曾加入爱国妇人会[2][3]

战后生活

战后,林蔡素女加入由谢娥在当地号召成立的妇女会。1950年,林蔡素女获选为台南县妇女会理事长,复参与于中华妇女反共抗俄联合会担任总干事

1951年,林蔡素女当选云林县议会议员并就任;期间,她曾争取成立云林妇女福利中心。

1957年,林蔡素女开始担任台湾省临时省议会议员直至1972年;期间,她经常将问政焦点放在地方建设和妇女问题上。

1966年,林蔡素女接掌台湾省妇女会理事长,并举办妇女技艺讲习班。

1980年,林蔡素女自监察委员[4]职务退休,并和林丽明一同迁居台北

1993年,逝世[2][3][1]

参考资料

外部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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