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尔士州总督
澳洲君主在新南威爾士州的全權代表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新南威尔斯州督(英语:Governor of New South Wales),或译新南威尔斯总督、纽省总督,是澳洲君主查尔斯三世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全权代表。澳大利亚各州的州督在其任职的州行使的宪政和仪式职能类似于澳大利亚总督在全国层面的职能。州督人选由新南威尔士州长提名,由国王直接任命。[1]总督的任期无限(正式称谓是“由国王陛下酌情决定”),但按照惯例正常任期是五年。
Quick Facts 新南威尔斯总督, 头衔 ...
新南威尔斯总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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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 | |
州督纹章 | |
现任 玛格丽特·比兹利(英语:Margaret Beazley) AO, QC 自2019年5月2日起 | |
头衔 | 阁下 Excellency |
效忠于 | 澳洲君主 |
首任总督 | 亚瑟·菲利普 |
设立于 | 1788年2月7日 |
任期 | 由国王陛下酌情决定 |
官邸 | 悉尼总督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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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 Office of the Govern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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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尔斯州督职位最早是18世纪英属新南威尔士的殖民地总督,首任总督随同殖民地在1788年设立尔就职,因此是澳大利亚历史最悠久的未间断的职司。现在的州督建制是在1901年澳洲联邦成立后,经由《1902年新南威尔士宪法法令》设立的,此法规定州督为新南威尔士州的督抚,依照新南威尔士行政局的建议行使职权。[2]虽然州督职位经法律定义,但当时其法理本质仍为英国君主和英国政府的代表(和联邦总督和其他州督一样)。在此后数年中,英国政府对澳大利亚的影响逐渐减少,最后经由《1942年〈西敏法令〉接受法令》和《1986年澳大利亚法令》将英国政府和英国君主在新南威尔士的宪政职能完全消除,因此1986年以后新州州督确立为女王作为澳大利亚君主的直接、个人代表,而不是英国女王、英国政府的代表,也不是澳大利亚总督、澳洲联邦政府的代表。
现任州督是玛格丽特·比兹利(英语:Margaret Beazley),法官出身,是历史第二位女州督。她于2019年5月2日上任,接替出任联邦总督的州督大卫·赫利[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