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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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主要居住于中国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和木里藏族自治县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之间的泸沽湖畔,自称“纳”、“纳日”、“纳恒”等。云南摩梭人被划为纳西族,四川摩梭人被划为蒙古族。截至2007年,摩梭人共有4万左右人口。摩梭人说纳西语,其文化自成一体,又与周围民族相互影响。信奉藏传佛教。摩梭人与四川甘孜的“扎坝人”同是母系社会,习俗相似尤其都是“男不娶,女不嫁”的走访异居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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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所住的房屋称为“木摞房”,家庭活动的中心为“祖母屋”或称“堂屋”(“祖母”在摩梭语里有“大”的意思,所以又译为“家屋”),祖母屋由两根柱支撑,分别为“男柱”和“女柱”,代表男女平等,男柱和女柱必须出自同一棵树,女柱为根,男柱为干,象征“女本男末”。祖母屋中有“火塘”,火塘的火代表家族的命脉,因此不能熄灭。火塘不灭的传统继承自北方先民的火神崇拜传统。家中所有重要仪式和聚会都在火塘前进行。
一般最年长或最有能力的老祖母掌握权力,居住于独立的祖母房,若家中最老一辈有多名成员,则以有能者为当家,又有“舅掌礼仪母掌财”的制度。成年女性居住于二楼,称为花楼,其兄弟与舅舅则居住于一楼。只有花楼的房间开有外窗,以供走婚的男子出入。不实行走婚的家庭与普通人家无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