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
窃取他人财物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偷窃(或称盗窃、偷盗),意思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正当占有(包括管领、支配、处分等),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不告而取谓之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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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侵夺物主财产权,违反普遍社会道德规范,在法律上,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构成要件是自己或第三人未经物主同意而拿取他人财产,或占有他人不动产,导致物主找不到自己的财物,就同“偷”没有分别。
偷窃犯罪为能认知其为他人财产(不包括真的误认为是自己的财产而取走,但如果发现仍应归还),而故意未经同意地取走他人财产,为侵犯财产法益的犯罪。可是,至于行为人不具备不法所有意图,而是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物品,且物主的支配权没有受到超出一般人所容许的损害,则属于学理上之“使用窃盗(德语:Gebrauchsanmaßung)”,也就是“偷用”,这种条件下是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行为,故不一定在刑法规定范围,但可能算是侵害别人使用权益的民事侵害行为,就要根据物主的想法来定义侵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