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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火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英语:Tidehold Development Company Ltd.[1]),简称台火,最初名称台湾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1938年成立于台中市下桥子头等地的台湾燐寸株式会社,是一家原始营业项目为火柴制造,现今经营事业专注于不动产开发等的民营企业。
早先,台湾在日本统治下的火柴配给主要来自日本燐寸共贩株式会社。1938年(昭和13年),日本燐寸工业组合与日本燐寸共贩会社在台湾总督府的支持下,集资在台中市下桥子头成立台湾燐寸株式会社;当时,为了取得适合建厂的土地,该些日本人士与当地“宝树堂”谢姓家族代表谢健协议交换所持有之土地,并依谢健所提之条件雇用当地台籍居民为员工。[2]
1942年(昭和17年)7月,为因应战争需求,有关当局将台湾燐寸株式会社改制为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台中燐寸工场并实施火柴专卖。[2] 1944年10月,新竹工燐寸工场完工,该厂在受空袭后迁至关西街另设关西工场。[3] 火柴原料中的氯化钾由南日本化学工业株式会社高雄工场生产,红磷则由台湾电化株式会社基隆工场生产,其在二战末期皆遭美军空袭导致生产中止。[4]
1945年日本战败后,台湾总督府专卖局被接收并改组为台湾省专卖局。1946年(民国35年)6月,为突破原料不足及运转困难等问题,专卖局下设火柴科专责火柴生产管理及品质改良事宜;8月,火柴生产工厂由原订“就地兼管”改为台湾省专卖局直接管辖。1947年1月,专卖局为加强生产,组设“烟草”、“酒业”、“樟脑”、“火柴”、“烟叶”等五个公司,并将各厂改归各公司管理;5月,台湾省政府成立,省政府委员会决议将专卖局改组为“烟酒公卖局”,原属专卖局的火柴公司改组为台湾火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火柴公司”);8月,台湾火柴公司开放民营;11月,省政府废止《台湾火柴专卖规则》及其施行细则,自此,台湾的火柴产销完全开放民营,不再受专卖制度影响。[2]
1948年(民国37年)2月7日,台湾火柴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创立大会。1950年1月14日,台湾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设立登记[5],其民营化首任董事长为李祖寿。[2]
该公司曾以“狗头”、“一二三”、“自由之火”、“宝岛”、“黑猫”、“PARADISE/新乐园”、“飞箭”、“蝙蝠”等,作为印在火柴盒面的商标。[2]
1957年(民国46年),该公司开始生产纸板火柴,并受许多公司行号、餐厅、饭店等委托承制高级广告火柴,其主要客户曾有:大同公司(“大同51周年庆”款)、第一银行、彰化银行、华南银行(即台湾当时所谓“三商银”,尤其是其周年庆订单)、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新合欢宾馆、文王大饭店、圆山大饭店、国宾大饭店、统一大饭店等。1965年,该公司更名台湾火柴木业股份有限公司。[5] 1966年(民国55年),李祖寿因其儿子就读于省立嘉义中学,特以家长会委员身份印制“光复21周年嘉中校庆纪念”火柴盒。1970年,该公司股票上市。[6] 1971年前后,该公司之纸板火柴产品曾销售至美国,赚取外汇。[2] 1973年,该公司在新竹市之工厂歇业停产。[5]
台湾社会对于火柴的需求在1970年代前后达到高峰;当时,台湾火柴公司、永顺火柴工厂、胜利火柴厂是规模最大的三家制造商。在1980年代打火机兴起并逐渐普及后,火柴产品需求明显缩减,台湾火柴公司下桥子头工厂的员工由300人逐渐减至50人左右。最后,该厂在1994年底完全停止运作,并将厂内机器全数卖至印尼,但保留“狗头”商标权,并在印尼生产后再进口至台湾。[2]
1993年,该公司拆除下桥子头厂区位在工学路以北的部份厂房,兴建并推出“台火工学新世界”住商大楼建案;隔年,该公司更名台火股份有限公司[5],并推出“台火工学苑”商店街建案;其馀土地则售予广三集团、大亿建设等,也大多被用于建造集合式大厦或豪宅。[2] 1998年,为配合公司多角化营运目标,再度更名台火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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