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第三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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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典力学里,牛顿第三定律[1](Newton's third law of motion,台湾译牛顿第三运动定律)表明,当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时,彼此施加于对方的力,其大小相等、方向相反。[2]力必会成双结对地出现:其中一道力称为“作用力”;而另一道力则称为“反作用力”(拉丁语 actio 与 reactio 的翻译),又称“抗力”;两道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它们之间的分辨,是纯然任意的;任何一道力都可以被认为是作用力,而其对应的力自然地成为伴随的反作用力。这成对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称为“配对力”。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最初描述的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作用等于反作用。
1687年,英国物理泰斗艾萨克·牛顿在巨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里,提出了牛顿运动定律,其中有三条定律,分别为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牛顿第二运动定律与牛顿第三运动定律。[3]由于专门表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牛顿第三运动定律又称为“作用与反作用定律”,在本文内简称为“第三定律”。
第三定律以方程式表达为
- ;
其中, 是物体B施加于物体A的力, 是物体A施加于物体B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