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既齐(1645年—1701年),字伯严,号尔锡[1]。山西猗氏县(今临猗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康熙初以同进士出身入翰苑,后任外官多年,为官清廉,政绩卓著,累官贵州巡抚,因事罢职。

Quick Facts 卫既齐, 籍贯 ...
卫既齐
大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贵州巡抚
籍贯山西省平阳府猗氏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伯严,号尔锡
出生顺治二年(1645年)
山西省猗氏县
逝世康熙四十年(1701年)
江南省高家堰
亲属(父)卫绍芳
出身
  • 康熙三年(1664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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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跻身翰苑

卫既齐之父卫绍芳,顺治三年进士,官至浙江巡海道副使。既齐于康熙三年(1664年)中式甲辰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检讨。讲学时有志于当世之务,上疏论时事,言语戆直。因祖母丧事告假归里。

出知三县

数年后,卫既齐方诣京师补官。圣祖命其以对品外放,授直隶顺天府霸州州判。康熙十八年(1679年)任固安县知县[2],历永清[3]平谷知县[4],所至皆有惠政。得到直隶巡抚于成龙疏荐。适逢既齐因母丧去官,继而又遭父丧。一日,圣祖向九卿谘问既齐之事,众人皆称其贤,于是命复授其检讨之职。

连番擢升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既齐服阕,重诣京师补官。圣祖知其讲学向负清望,破格擢为山东布政使。既齐感激,愈发奋勉清廉,令各地府县输款封还平馀,又建历山书院,清理庶狱。两度护理巡抚。在官三年,政绩有声。

康熙三十年(1691年),授顺天府尹。不久,擢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闻山西、陕西有蝗灾端倪,平阳府以南尤其严重,便疏请赈恤,反被圣祖以妄自揣测叱责。

获罪封疆

同年,授贵州巡抚[5]黎平府知府张潋、副将侯奇嵩古州高洞苗人金涛藏匿罪人,杀害官吏,请求发兵进剿。既齐上疏报闻,即派兵捕治。张潋、侯奇嵩又报称,兵至斩杀苗人一千一百一十八人,既齐如数上闻。不久,既齐发觉潋、奇嵩二人虚报战绩,上疏说明实情,并请夺二人官职治罪。圣祖严责既齐“轻率虚妄”,派尚书库勒纳、内阁学士温保前往处理。随即命将既齐逮至京师,令九卿诘责。既齐引罪请死,九卿议当处斩,圣祖恕其死罪,遣戍黑龙江。次年,赦还家居,斥家资立社课士。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奉圣祖之命承修永定河河工。次年,又奉命督修淮河高家堰工程。康熙四十年(1701年),卒于工次。《清史稿》有传。[6]

著作

著作有《四书心悟》20卷、《小学家训》4卷、《道德经解》2卷、《南华经删注》2卷及《运通》1卷。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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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76》,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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