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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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置县。五胡乱华后,北方为异族统治。东晋时,曾在今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博平村设置侨县[1]。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析置灵泉县,四年省。贞观十七年(643年),博平县并入聊城县,天授二年(691年)复置。唐末天祐三年(906年),又以博平县、聊邑县、高唐县和武水县河外地入郓州[2]。北宋时,属博州。熙宁二年(1069年),割明灵砦隶北京大名府清平县[3]。
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三月废,不久复置,属东昌府[4]。清朝时,仍属东昌府,评价冲繁[5]。
1949年起,属聊城专区。1956年并入茌平县,仍有博平镇[1]。
注释
- 博平村:1500年前的侨置古县城遗址. 齐鲁晚报网. 2015-01-22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5) (简体中文).
- 《宋史·志第三十九·地理二》博州,上......博平。(紧。熙宁二年,割明灵砦隶北京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