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领地地方政府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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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领地至2008年7月1日已划定了17个地方政府区域,即是有17个地方政府直接负责地方政务。北领地对于地方政府的设置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初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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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领地于2008年7月1日以前的地方行政区域原本有61个地方政府,曾分为4种:
- 6个自治市
- 51个社区政府
- 3个组织协会(联邦)
- 1个特殊用途城镇
根据2008年7月的地方行政改革,地方政府共有2种分类:
- 自治市:原属达尔文等城市的郊区和其他小型的农村型城镇
- 郡:原为郊外或偏远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