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豪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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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浩斯主义(英语:Bauhaus style)是一种艺术风格,即现代主义风格。特点是理性,简洁,内敛,并讲求强调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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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包浩斯
包豪斯主义不仅运用在建筑当中,在科技与设计方面,乔布斯将包豪斯风格运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之中[1],同时也影响宜家家居之简约、实用北欧设计风格,日本无印良品之反品牌、简洁、雅朴产品设计[2]。在生活中,基于包豪斯主义,沙宣亦被启发创造了鲍伯头(Bobo hair)。
产品
家俱
- Wassily Chair
- Barcelona Chair
- Cantilever Chair
建筑物
德国(包浩斯建筑在威玛、德绍及贝尔瑙(德语:Bauhaus and its Sites in Weimar, Dessau and Bernau))
美国
- 芝加哥设计学院(英语:IIT Institute of Design)
- 纽约市大都会保险公司大厦
- 匹兹堡The Alan I W Frank House(英语:The Alan I W Frank House)[4]
受包浩斯风格影响的香港建筑
-
1950年代落成的
旧中区政府合署
参考来源
- Apple 是包豪斯 在科技界的小學生. [2014-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3).
- 藝術設計史上不朽的精神, 影響後世深遠的「包浩斯」百年紀念. 2019-04-17 [2020-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2).
- NOMOS DESIGN: TRANSCENDENT TIMEPIECES. [2014-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06).
- 百年包浩斯.二:香港也有包浩斯?南來建築大師帶來傳世傑作. 2019-06-28.
- 何桂婵. 包浩斯之城:香港有真正的包浩斯建築嗎?. 2019-11-14 [2020-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