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公务员建屋合作社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政府公务员建屋合作社(英语:Civil Servants' Co-operative Building Societies),简称合作社或称公务员楼,属于香港早期的房屋福利,公务员建屋合作社是于1950年代,香港政府推出的长俸公务员房屋福利计划,由政府以特惠价格批地予合作社兴建,公务员可以拥有楼宇业权。公务员建屋合作社由政府以特惠价格批出土地,(一般是地价的1/3),让当时合资格的公务员以合作社形式建屋,并且可以获得政府贷款支付地价及建筑费。此计划在1970年代曾一度中止,随后于1977年于香港政府华员会要求下短暂重启[1] ,直至1980年代中期才永久取消。期间先后成立了238个合作社,单位数目达5,000多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