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起鸣(1531年—1590年12月14日),字应岐,号来山,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累官工部尚书。[1]
Quick Facts 何起鸣, 籍贯 ...
何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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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内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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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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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万历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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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汤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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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曾祖何鼒,祖何宗义 父何祥,母杨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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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春秋,行一,由县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年二十九岁中式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会试一百五十七名,廷试三甲一百十八名进士[2]。次年除授陜西西安府盩厔县知县,四十三年七月选授礼科给事中,四十四年七月升工科右给事中,四十五年四月升户科左给事中。隆庆元年四月升礼科都给事中,三年八月升顺天府府丞,给假回籍。万历元年十月补太仆寺少卿。三年五月升大理寺少卿,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四年四月,改南京光禄寺卿,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七年四月升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九年二月升大理寺卿,四月升工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历三品俸三年考满。十三年六月升本部尚书。十五年二月奏准给假省亲。十六年十二月,接邸报,奉旨遇缺推用,又蒙巡抚四川佥都御史疏荐起用,不幸丁父祥忧制,哀恸伤脾,于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病故。[3]
曾祖何鼒;祖何宗义;父何祥,贡士;母杨氏。重庆下,妻汤氏,弟谦鸣;鸾鸣。
《盩厔县志》:何起鸣,字应岐,四川内江进士。嘉靖三十九年任知县。以廉敏闻。作集贤书院,录士之才者教之。丰其廪饩,发奸摘伏若神。境有偷,株连数十人,起鸣尽解释之,独杖杀偷。狱讼俱从宽,以故人无怨言。计亩均粮,役无轻重。历三年征拜谏议。历官工部尚书。祀名宦祠。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春秋》,年二十九岁中式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八名进士。十二月二十五日生,行一,曾祖何鼒;祖何宗义;父何祥,贡士;母杨氏。重庆下,妻汤氏,弟谦鸣;鸾鸣。由县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七名。
“请给大臣恤典疏 题为恳乞比例请赐恤典,以光泉壤事。据四川布政使司呈,奉臣批,据内江县申,据本县人官生何台、恩生何合呈称,父何起鸣,由嘉靖三十八年进士除授陜西西安府盩厔县知县,四十三年七月选授礼科给事中,四十四年七月升工科右给事中,四十五年四月升户科左给事中。隆庆元年四月升礼科都给事中,三年八月升顺天府府丞,给假回籍。万历元年十月补太仆寺少卿。三年五月升大理寺少卿,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四年四月,改南京光禄寺卿,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七年四月升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九年二月升大理寺卿,四月升工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历三品俸三年考满。十三年六月升本部尚书。十五年二月奏准给假省亲。十六年十二月,接邸报,奉旨遇缺推用,又蒙巡抚四川徐都御史疏荐起用,不幸丁父祥忧制,哀恸伤脾,于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病故。伏睹大明会典内一款:凡文官二品见任并致仕病故者,例有祭葬、赠谥、录荫之典。查得嘉靖年间,本部尚书林廷㭿,在任督建九庙两宫,工成,乞休回籍病故。又本部尚书张润,在任督修宫殿、寿宫工程,致仕回籍病故。俱蒙恩赐祭葬,赠谥台父,事体似与相同,呈乞转申两院会议,应得恤典,请赐全给等情到县,理合备申等因。照详奉批,仰布政司查例议报。奉此,又蒙巡按李御史批布政司查报。蒙此行准按察司并守巡川西道各咨牒,及据成都府申报,本宦生前立朝居乡事实前来,该本司复查无异,所据应得恤典,相应呈请两院会题等因到臣。卷查先准礼部咨,为谥恤钜典,请乞成风,恳乞宸断,杜幸觊以昭向劝事,该礼科署科事右给事中陈蕖等题,本部覆议,凡大臣病故,应得恤典,系在家致仕、飬病、给假等项病故者,各地方有司即将本官履历缘由及病故日期,申报抚按衙门核实,季终类奏。中间果有行业超卓,公论共推,及罪过昭彰,公论共弃者,不妨据实开列等因,题奉钦依,备咨前来,通行遵照外。今据前因,该臣会同巡按四川监察御史李看得,已故原任工部尚书何起鸣,两居抚镇,并彰保釐之勋;继晋司空,益著勤劳之𪟝。生前屡膺眷命,殁后宜被恩私。所有本官恤典,既经该司复查前来,例应会题,伏乞敕下礼部,查例议拟,上请定夺。缘系恳乞比例请赐恤典,以光泉壤事理,未敢擅便,为此具本,谨题请旨”。《司寇晋峯李公抚蜀奏议》(督抚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