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大区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区域为丹麦的最高层级行政区划单位,全国国土包含法罗群岛与格陵兰两个自治领在内,一共区划为五个大区。各行政大区之下划分总计98个市镇。现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此前全国被分为13个郡、2个郡级市镇、1个大区市镇,共277市镇。 丹麦大区
区域为丹麦的最高层级行政区划单位,全国国土包含法罗群岛与格陵兰两个自治领在内,一共区划为五个大区。各行政大区之下划分总计98个市镇。现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此前全国被分为13个郡、2个郡级市镇、1个大区市镇,共277市镇。 丹麦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