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又称开国元帅、十大元帅,也可简称元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5年授予第一次国共内战、中国抗日战争、第二次国共内战中贡献良多的十位中国共产党军事领导人的最高军衔,依序为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和叶剑英十人。同时授予的还有十名大将。1955年9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27日,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颁发命令状,授予1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十大元帅”由此确立。每位元帅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Quick Fa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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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式军衔元帅常服肩章 | |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服务组织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军衔标识 | 国徽与一颗星徽 |
衔级 | 第一等第二级 |
北约对应军衔 | OF-10 |
建立 | 1955年9月 |
废止 | 1965年6月 |
衔级等别 | 元帅 |
上位衔级 | 大元帅 |
下位衔级 | 大将 |
相关条目 | |
历史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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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元帅并不是十位大元帅,在评定高级军衔的初步方案中,毛泽东应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除了后来被授予的十大元帅和十大将外,被评为元帅的还有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被评为大将的还有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人,但最终他们拒绝授衔。十大元帅自确定实施军衔制后即开始遴选,直至1954年6月增补7位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后,十大元帅的人选和顺序实际上已确定。1965年军衔制取消,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未再设立元帅和大将军衔。十大元帅实质上享受国家级正职的政治待遇,如逝世后天安门等地降半旗、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有时任最高领导人出席。
元帅军衔授衔的依据是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条例的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